根据新版目录的规定: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属于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累计不超过3000ml的情况下是可以随身携带的;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比如香水、花露水等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而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70%或者标志不清晰的酒类饮品则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是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



此外,还有一些旅客会经常携带的物品,比如充电宝也在新版目录中作出了相关规定:除含有锂电池的电动轮椅外,标志清晰的充电宝、锂电池,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是可以随身携带的。
徐州铁路公安处治安支队站车大队二级警长秦继栋:新的目录对乘车禁止携带、限量携带和托运物品的数量、种类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说明,尤其针对旅客日常使用的一些生活用品做出了一些人性化的调整,请旅客在乘车之前查看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物品,以免耽误行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