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350期|涉毒艺人不“凉” 负面示范难除
2021-03-02 19:15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350期|涉毒艺人不“凉” 负面示范难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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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婧歆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将明星“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他表示,公众人物吸毒对社会,尤其是青少年群体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树立不良榜样,影响青少年是非观的形成。朱列玉建议对明星“一次吸毒,终身禁演”,整治明星涉毒乱象,促使娱乐圈形成不敢涉毒的良好风气。朱列玉代表的建议引起了舆论的广泛赞成。

2020年6月24日,中国禁毒网发布的《2019年中国毒品形势报告》中指出,截至2019年底,中国现有吸毒人员214.8万名。报告中特别提及,演艺人员是滥用大麻的主要人员。朱列玉在向负责禁毒工作的公安干警了解调查后,提出《关于“一次吸毒,终身禁演”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朱列玉认为,公众人物在享受百万流量带来的社会资源的同时,应当担负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树立正面的公众形象,向社会弘扬积极的价值观念。

明星作为社会的公众人物,是很多青少年的偶像和楷模,但绝大部分青少年社会阅历浅、思想尚未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弱,他们对毒品危害性的认知极其有限。明星的所有言行举止往往会在青少年身上产生有形和无形的影响,明星吸毒可能会让崇拜他们的青少年有样学样。明星吸毒行为在突破法律尺度的同时,也在社会上形成极大的负面示范效应。娱乐圈涉毒乱象的背后,体现的是行业规范、社会舆论对“明星吸毒”的限制不足。对于“涉毒艺人”重返演艺圈的努力,我们不能网开一面。

对于“吸毒”,我们自始至终都应当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一个社会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靠的是宣传和教育。宣传教育离不开传播,而娱乐行业在传播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个明星在社交平台上发一则动态,动辄就有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转发和评论。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他们对社会价值导向的影响,我们当然要给涉毒艺人重新做人的机会,但给他们重新踏进演艺圈的机会则可能成为不良示范。

目前,一些地方性禁毒法规已经对涉毒人员禁入文化市场进行了规定。2016年4月1日试行的《上海市禁毒条例》规定,吸毒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处未满三年或者尚未戒除毒瘾的人员,其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商业广告节目,均不予播出。2018年,《山东禁毒条例》也出台了类似规定。如果“一次吸毒,终身禁演”写进法律法规,就可以形成一定的法律威慑,同时也有利于毒品预防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净化社会风气、倡导健康价值观具有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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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