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印发加强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的若干措施
2022-08-25 22:18
来源: 宝安日报

光明区印发加强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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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24日讯(宝安日报记者 龙冠斌 通讯员 李烨云)记者日前从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获悉,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印发的《光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防范的若干措施(试行)》从新入驻物业小区纠纷防范、现有物业小区纠纷防范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与要求。

在新入驻物业小区纠纷防范方面,《若干措施》要求规划部门、住房建设部门、更新部门共同制定住宅小区规划设计负面清单,设计单位应在建筑设计时对照负面清单制定规划设计方案,规划设计方案应当重点研究停车位配比、电梯设置、人行车行出入口设置、餐饮烟道规划及商业噪声防范等问题;前期物业入驻监管上,建设单位应择优选聘前期物业公司、“黑名单”或处于红色警示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聘用,预售阶段建设单位应当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告知书》,就容易引起纠纷投诉的物业服务事项予以提前告知,业主入住1个月前前期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应开展入驻风险评估工作,对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在业主入住前完成问题整改。同时,前期物业公司与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各自责任,签订交接协议。业主委员会选举监管方面,各街道办事处应会同社区党委及法律顾问全程把关选举程序,引入公证机构进行现场投票公证,全程录像蓄意编造虚假信息参加业主委员会选举的业主由筹备组或换届小组取消参选资格,街道办事处牵头对上一届业主委员会共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在现有物业小区纠纷防范方面,《若干措施》要求依法依规公开物业管理信息、妥善化解停车管理矛盾纠纷、加强共有资金账户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工作、规范物业企业更替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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