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被害人曹女士虽然未将100万元钱款直接支付给高某,但高某配合马某共同实施诈骗行为,对犯罪结果发生持放任态度,所以高某应对曹女士被骗款项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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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曹红坤:虽然被害人(曹女士)他没有直接将这100万转给高某,但是高某他明知道同案犯马某,会通过这种方式收取服务费,他仍然在马某的安排下,跟被害人交往,并且取得被害人信任,配合马某共同实施了这种诈骗行为,对犯罪结果是一种放任态度,所以他应当对这一部分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一审宣判
被告人犯诈骗罪获刑11年
鉴于高某在庭审过程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本案部分钱款是马某直接收取,法院在量刑时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罚金11万元,同时责令高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今年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马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进行了宣判。朝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案涉案人员之间微信聊天记录、支付记录等客观证据,以及被害人、证人的言辞证据等足以充分证实被告人马某安排高某作婚托,通过包装身份、隐瞒实情、传授话术等方式骗取向其寻求婚恋服务的女性被害人信任,从中以收取婚恋服务费等名义诈骗钱财的犯罪事实,钱款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
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马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责令马某退赔两名被害人的相关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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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此类诈骗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往往虚构稳定职业,编造虚假学历、高额收入、房产信息等高端人设,使被害人产生崇拜、迷恋心理,陷入错误认识,并借机骗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曹红坤:婚托往往把自己包装成高学历,高收入的高端人士。另外一点就是骗取好感,婚托往往在短时间内,能够快速了解到被害人个人的信息,以及被害人的家庭信息,然后他有针对性地跟被害人交往,通过对被害人嘘寒问暖,虚假承诺等方式,骗取被害人的好感。另外一点就是造成损失,婚托往往是在段时间内,就以借款,共同投资赚钱,然后看病等理由,让被害人从口袋中掏钱造成被害人损失。
法官提示,对于婚恋交友对象特别是通过网络结识的交友对象,应通过网络查询、实地考察等方式对个人身份、从业情况、家庭背景以及财产状况等重要信息进行核实,如果发现可疑或虚假情况,就要提高警惕,谨慎交往。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曹红坤:当我们有这种婚恋服务需求的时候,要选择正规可靠、口碑好的服务机构,并且要签署服务合同,当遇到法律纠纷的时候,要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二个是要全面了解婚介服务对象,他的个人信息、家庭信息,朋友圈信息等,就是信息越多越全面越好。如果婚介服务对象他以各种借钱、投资或者说是看病这些理由,给你要钱的时候,那么你一定要谨慎小心多加核实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