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任何私利值得用学术声誉去交换
2021-12-30 07:15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没有任何私利值得用学术声誉去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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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大力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今年公布了四个批次查处案件。《光明日报》客户端从中注意到学术不端行为“前移”的问题,就是在项目申请时不端行为已经发生,包括请托、打招呼、伪造推荐信、抄袭申请书,有人甚至通过改换名字、伪造证件号码,两年间换了6家单位申报。

在我看来,学术不端行为近年是否“前移”,还不无疑问。项目申报中找关系、打招呼,应该不是近年才有。但凡要办什么事,就想着找熟人、托关系、走后门,这是自古就有,而且不分领域。国家自然基金委的查处案件中出现了项目申请阶段的案例,也许不是说明学术不端行为在前移,而是说明查处力度在加大、查处端口在前移。

现在,社会对查处学术不端行为有着很高共识,这为查处提供了良好的氛围。这种氛围为加大惩处力度提供了条件,使“绝不姑息”的查处能获得社会认可,能让犯禁者了解到社会对他们没有什么“同理心”,也有利于让犯禁者接受处理而不是内心抵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一整套对科研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规程,处理措施包括警告、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暂缓拨付资金、撤销申请、追回资金、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项目资格等,覆盖科研人员、评审专家和单位。应该说,工具箱还是较为完备的。结合现在的社会氛围,对学术不端行为应该也容易做到“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学术工作者容易因为知识生产而“青史留名”,至于留下什么样的名,学术声誉至关重要。这是学术工作者必经的伦理裁判。因此,对学术不端行为,我们固然主张有一个查一个,剥夺其因不端行为而获得的现实利益,更重要的是用学术声誉上的严重后果来示警,让每一个科研工作者看到,没有任何私利值得他们用学术声誉的永久代价去交换。

(作者系知名杂文家、评论家)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