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27条指导意见 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
2021-10-27 07:3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深圳发布27条指导意见 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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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0月27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邹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如何推动深圳银行业保险业服务新发展格局?近日,深圳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发布27条指导意见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发挥好金融作用,让金融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重在优化金融体系结构、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此次指导意见中,就将率先建设高质量现代化经济体系放在首位,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建设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方面发展。

例如,支持机构有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保险机构等长期资金,更好发挥投资对扩大需求、优化供给的关键作用;鼓励深圳金融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强化对新一代信息通信、新材料、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产业和6G、量子科技、深海深空、无人驾驶等未来产业的金融支持等。

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此次指导意见中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社会发展质效放在重要位置,提出深圳银行保险机构要通过政策、产品等多种手段,深化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保险机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普惠性的金融产品,丰富社会民生领域金融产品供给。

绿色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将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并鼓励其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分(支)行,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稳妥开展环境权益、生态补偿抵质押融资,依法合规设立绿色发展基金,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支持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发展。

此外,指导意见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方面、纵深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创新、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以及强化党建引领提升金融工作合力方面也提出了具体做法,推动深圳金融在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为深圳加快建设先行示范区、更好发挥在粤港澳大湾区中核心引擎功能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