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执法队联合公安部门立即对该“黑作坊”进行突击检查。经查,该“黑作坊”经营面积15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有电镀、清洗等。该“黑作坊”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及环保批文,未配套污染防治设施。
“黑作坊”产生的清洗废水通过7楼阳台管道,直接排放到“黑作坊”外化粪池,并通过市政管网流入外环境。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执法监督科工作人员:经环境监测部门采样分析,该工厂外排废水总铜含量超标89.67倍,总镍超标2879倍,六价铬超标380倍。该工厂排放含重金属废水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生态环境部门现场责令该工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由公安机关控制涉案人员6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