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玲说法|《反家暴法》施行将满5周年 深圳律师想跟家暴受害者说
2021-02-08 08:3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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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说法|《反家暴法》施行将满5周年 深圳律师想跟家暴受害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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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中国人大网相关页面截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2月8日讯(记者 张玲)当家暴事件刷屏的时候,我们除了义愤填膺,还能做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简称《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20天后恰好五周年。作为十几年一直专注婚姻家事的律师团队,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杜芹律师和谢翠芹律师发现,家暴的阴影从未消散,看上去很简单,处理起来很难。

杜芹律师说,家暴之所以存在,就因为——控制! “你不同意我的意见,你不给我留面子,你喋喋不休,你不按我说的做……揍你!一切按我的,就对了。然后反复施暴,然后习以为常,然后控制了你的婚姻,你的生活,你的自我。”

具体到最近刷屏的家暴事件,杜芹律师说,尽管家暴的事实有待核实,但也可以看出,受害者的反家暴行为不仅仅是和家暴施暴者做斗争,也是在跟施暴者的家庭所处的社会环境做斗争。只有这个社会环境整体有了改变和进步,才有可能真正解决家暴行为。

五个途径解决受害者遭受家暴后的困惑

家暴了,到底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是受害者遭受家暴之后的第一个困惑,也是咨询者常问律师们的第一个问题。

杜芹律师说,别慌,问题总有解决的路径: 

(一)树立一个自己的“家暴定义”底线

受害者自己要明确:对方的行为超越怎样的强度就是家暴,一旦触犯底线,就必须启动“解决问题”的模式,进入到下一步。 

(二)自力救济

怎么自救?促膝长谈、寻求真相是必要的,让对方真诚道歉是必要的,让对方保证不再犯是必要的,告知对方下次再犯就要升级处理方式也是必要的。 

(三)寻求亲友团帮助

不要怕不好意思。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记得联络父母兄弟姐妹亲戚朋友,关键时刻会发觉亲情的可贵和力量。 

很多受害者走不出这一步,事实上是纵容了施暴者,让施暴者连接受亲情道德谴责的压力都没有,一身如此清爽毫无代价,如同犯错的小朋友,得不到批评一定还会再犯。 

(四)寻求街道、妇联、人民调解帮助

如亲友团已经无法对施暴者形成影响,则应及时寻求外界有公信力的第三方的帮助,包括街道、妇联、人民调解机构。 

当你不想上升矛盾、又不知所措的时候,这些温和的第三方,至少可以给你提供安慰理解和必要解决方案建议,有时他们还能提供教育、调解等工作,协助和指导你与对方沟通谈判,寻求最终解决之道。最后,法律还赋予他们可以代替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人身安全保护令。 

以上(三)(四)项中寻求亲友和其他第三方的帮助,这是解决方式升级的过渡阶段。

杜芹律师告诉记者,一般人解决家暴问题缺乏过渡,要么长期隐忍,要么激烈爆发,这样往往得不到好的结果。很多受害者因为自我封闭,没有外界意见的介入,逐渐缺乏朴素的是非和价值判断,另一方面又承受过度的心理压力和自我否定,最终越发难以解决问题,形成恶性循环。 

(五)报警求助

在自救、寻求温和第三方的帮助后,仍不能改进家暴状况的,请立即选择报警处理和留存证据。先礼后兵,如有前述过渡阶段,这一步就顺理成章,受害者心理上更容易接纳报警的处理方式。

当然,对于特别严重可能危害生命安全的家暴,无需任何过渡,请直接拨打110。报警求助目标有三: 

1、为对方实施的家暴行为取证。 

2、至少让对方有承诺不再施暴。 

3、对施暴者给与威慑、教育和惩戒。如警告、拘留、出具家暴告诫书;严重的,涉嫌犯罪处以刑罚。 

记者注意到,实际案例中发生过这样的情形:当受害者决定勇敢走出家暴阴影,选择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院不一定支持离婚请求。这个时候怎么办?

杜芹律师的建议是:第一次判不离后双方分居1年,可再次起诉离婚,法院应当判离。如有家暴,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责令施暴方200米范围内不得靠近。

“承认和直面困难,然后承受和解决它。即便没有家暴,谁又能不遇到困难呢?家暴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解决家暴问题的态度和勇气。”杜芹律师说,聚焦家暴,是要给家暴受害者更多的关怀、帮助和智慧,让她(他)们尽快走出阴霾、找回自我,走向正确的方向。

超实用!家暴受害者应该如何报警?

一、第一时间拨打110

对110言简意赅说明被打情况,并且明确告知:自己所感受到的强烈威胁和恐惧,是非常必要的!

很多受害者都会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担心自己报警的事情会被他人所知,成为别人口中的谈资,所以往往一忍再忍。《反家暴法》出台后,公安机关将对报案人的信息持保密责任,不用再担心有隐私泄露的风险了!遭遇家暴,就要果断报警!

二、接听派出所警察电话

《反家暴法》的出台明确了公安部门在面对家暴纠纷求助时的出警责任。报警后警方应对家暴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所以,当家暴受害者报警后,必须坚持让警察到现场

三、与上门警察进行沟通

此时要做的,首先是冷静陈述刚刚发生的家暴情形,再主动提出要求出具报警回执、要求给双方做调查笔录,要求做伤情鉴定!

通常现场做笔录的情况较少,因为需要两名以上的警察在场,立即回派出所做笔录是比较好的选择。理由是夜长梦多,第二天家暴受害者可能已经动摇要不要去派出所了。而如此这般,也就纵容了一次施暴者,也错失了一次本可以让人民警察好好教育施暴者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世事无绝对,所谓的家暴往往就是在这一次次的一念之间,变得越来越习以为常。

四、到派出所开报警回执、做笔录、开委托鉴定书

派出所做笔录,还是有点费时间,需要点耐性。记得一定要讲述清楚事发过程,施暴者如何进行伤害,要求警察秉公处理。笔录是需要受害者本人确认签字的,要先仔细查阅内容,无误后再签字确认。

五、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处理

鉴定结果出来了,如果是轻微伤,家暴者可能需要承担10天左右的行政拘留;如果是轻伤,家暴者将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当然,追究打人者责任的前提都是:受害者不原谅施暴者!

对于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警察同志可能会对加害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向双方出具告诫书。杜芹律师建议:一定要强烈要求警察出具告诫书!因为除双方当事人外,派出所还会将告诫书送交施暴者或受害人所在的居委会、村委会,以便日后对当事人进行查访,监督、避免伤害再次发生!所以说,对受害者而言,告诫书不仅是认定家暴重中之重的证据,也是防止自己再次受伤的盾牌!

如果打人者施暴后逃跑了,也不要紧。家暴受害者该做的笔录和鉴定就去做,然后强烈要求警察同志去找施暴者做笔录、进行处理。

杜芹律师表示,在这个过程中,警方制作询问笔录、伤情鉴定和训诫书等资料,其意义已不仅限于一项法定工作:对施暴者来说是威慑;对被害者而言,将成为维权时认定家暴事实的重要证据

【关于杜芹律师】

杜芹律师(本网资料图片)。

杜芹律师,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婚姻家事委员会主任、深圳律协民事委员会主任、幸福加遗嘱库创始人。专注办理婚姻、继承等重大疑难家事诉讼,提供家族财富管理传承规划与落地实操。《婚姻律师,这么做才专业》主编。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