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在河套深圳园区工作享个税优惠 税负超出香港部分予以免征
2024-04-10 07:5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香港居民在河套深圳园区工作享个税优惠 税负超出香港部分予以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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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4年4月10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华智超)记者从河套发展署获悉,《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近日正式印发,该项优惠政策主要面向在河套深圳园区工作的香港居民,对其个人所得税税负超出香港税负的部分予以免征。

记者了解到,《实施办法》自2024年4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并溯及适用于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享受该优惠办法的香港居民须满足在纳税年度内在深圳园区注册的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其他机构任职、受雇并实际工作,或在深圳园区提供独立个人劳务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在深圳园区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且前三年内无重大税收违法失信记录。享受优惠的个人所得具体范围包含了来源于深圳园区的综合所得,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来源于园区的经营所得和特定人才补贴性所得。

在减免税额的计算与征收管理方面,香港居民须在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申请办理退税,可通过自行办理、由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或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等多种方式进行。同时,深圳相关部门将及时发布申报指南,简化流程,最大程度方便香港居民申报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香港居民在享受此优惠政策的同时,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条件,可自行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惠,不可叠加。虚假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

[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