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361期|老公被打,也是家暴
2021-03-17 17:24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361期|老公被打,也是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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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王容

深圳男子徐某因家庭矛盾,被妻子持刀威胁,不得不躲在酒店里多日不敢回家,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出了一份特殊的“民保令”。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该院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独特之处在于,受害者是男性。

家暴历来是刺激公众敏感神经的问题。在案件办理中,面临事实认定上的法律难题。家庭关系处在隐蔽角落里,家庭成员间的暴力伤害,刺痛着每一个受害者与旁观者的心。公众人物家暴事件次次都能冲上舆论的风口浪尖,虽然事件热度随时间推移会慢慢冷却,但存在于家庭中的暴力问题,却不会就此消失。

由于生理差异,多数家暴受害者往往是女性。可是随着社会的变迁,男性家暴受害者的数量也在增加。受到传统观念影响,男性被家暴常常得不到重视,甚至被当做笑话和段子。杭州市妇联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近年来,男性被家暴数量持续增长。沈阳市妇联还为男性家暴受害者专门开设了庇护宿舍。无论性别,家暴面前,男女都该保护好自己,家暴不是家务事,家庭不该是法外之地。

宝安法院发出的首份民保令,体现了法律对所有受害者的平等保护,对震慑家暴行为具有积极意义。家庭暴力不是家事纠纷,而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简称《反家暴法》)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至本月恰好五周年,其中第一章第二则明确指出,“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自今年开始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宝安法院发出的民保令,有力教育了施暴者,维护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深圳在反家暴工作上作出不少新探索。市妇联搭建多部门合作的妇女维权工作格局,全市808个社区警务室建立“家庭暴力报案点”,民政局救助站设立3个“家庭暴力庇护中心”,推动全市10个区法院建立了家事法庭。宝安区打造了全国首个情感家事纠纷智慧联调系统,通过智能化平台统筹协调多部门参与纠纷调解,智慧联调“宝安模式”获中央政法委高度肯定。

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树立起一道防护网,预防家暴的再次发生,利用法律手段维护家庭的和睦氛围。《反家暴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因此,无论男女,如果遭受到家庭暴力,都应该勇敢站出来。解决家暴,不仅需要心理咨询师的介入,对当事人进行心理引导,更要用法律武器保护受害者权益,在制度和技术方面探索出更有效率的处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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