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信息发布的节奏、效果看,罗湖公安微博发布起到了说明真相、稳定人心、引导舆论、掌控舆论的作用。应该说效果非常好,也非常值得表扬。尽管期间百姓有种种议论,但都应该属于正常范围。
——张学虎 本市政协委员
公安机关在罗湖一男子当街行凶砍人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公众披露信息,并作进一步调查处理,是非常恰当的做法。只是,除了公安机关之外,其他职能部门——如卫生部门也应及时跟进,详细调查精神病人的情况,掌握相关资料的同时,对病人和家属进行专业辅导与关爱。多管齐下,更能公众的安全感增强,获得舆论的认可。
——南云楼 本市民间研究机构人士
深圳公安应对舆情事件的专业性,应予充分肯定。至于应对成效的失分主要是因为公众对公共安全的信心在不断下降。
——陆亚明 本市媒体负责人
事发后的信息发布非常及时,安抚民众情绪比较给力。从舆情应对的角度观察,可以说是成功的。但涉及社会管理的实质性问题,即精神病人的管理,仍然难以令人放心。如何避免这一类街头惨剧的发生,舆论仍在追问。其实,完全可以正视这一追问,并加以引导,为加强精神病人的社会管理,创造一个比较积极的舆论环境。
——朱克奇 本市媒体评论员
在许多地方政府眼中,这种突发事件仍属于“会造成恶劣影响”、需想方设法遮掩的负面内容,但对于深圳,却已经成了必须公开的信息内容。不遮掩,主动发布,设置议程,组织语言是舆情应对的基本要素。谣言止于公开,距事发不到2个小时深圳公安部门的官方微博主动刷新公布案情,公众的质疑声少了,反思声音多了,而且更加多元化,赢得了时间,改变了被动局面。
——杨大正 省内新闻媒体从业者
上午9点发生的事,罗湖公安的官方微博在上午11点多向社会发布,并及时跟进事态最新进展,不得不对罗湖公安善用新媒体的能力和态度表示赞赏。有关方面不仅对个案有专项调查、有沟通,并相应改变了决策,更值得肯定的是,将个案置于社会大背景来考量,引起公众对同类事件的关注。这也再一次证明,突发事件并无正面、负面之分,如何处理、对待突发事件,才见出社会影响的正面与负面,才见出应对能力的高下之分,这方面罗湖公安交出了一份让人满意的答卷。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