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于8月13日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按照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6)要求执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选择“防疫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
(二)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确定为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触者的密接考生;
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防控要求有变化,将按照疫情防控最新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照我市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七)招聘查询网址
1.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教育局通知公告栏目:
2.报名网站二维码:
(八)咨询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7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及客服电话:(0755)86199488-8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2年8月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线上考点)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承诺书
4.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5.线上面谈考生须知
6.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