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比12%!广东体育中考大变动!
2022-03-11 16:52
来源: 深圳市龙岗教育局

占比12%!广东体育中考大变动!

人工智能朗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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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

《广东省深化新时代学校

体育评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

(下称《方案》)

《方案》提出推进体育中考改革

自2022年入学新生开始采用

“素质评价(占比30%)+

统一考试(占比70%)”

体育中考模式

体育中考成绩占中考录取总分12%

权重计入录取成绩

体育成绩不合格者

不予毕业

《方案》提出,以体育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健全学生体育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日常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日常参与”主要考查学生参与体育课、课外锻炼、体育竞赛、体育活动、体育与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及体育品德等方面情况;“体质健康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体质标准》)测试成绩情况;“运动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学生基础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掌握情况。

推进体育中考改革

自2022年入学新生开始,采用“素质评价(占比30%)+统一考试(占比70%)”体育中考模式,体育中考成绩占中考录取总分12%的权重计入录取成绩。其中,“素质评价”成绩为“日常参与+体质健康测试”考查成绩;“统一考试”采用“必考+抽考+选考”模式,“选考”项目必须包括“球类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内容。

实施分学段分类评价

小学生重点考查日常参与及《体质标准》达标情况,初中生重点考查体育中考情况,高中生重点考查体育学科学业水平考试情况,大学生重点考查平时成绩及《体质标准》达标情况。体育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

校园体育活动

《方案》要求,强化学校体育工作主体责任。

强化课堂教学主阵地作用

中小学校构建“健康教育+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一体化教学模式,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充分发挥以体育人功能,加强体育与德育、智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的融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025年起,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鼓励学校开发和利用在线体育课程,均衡优质体育教学资源。

积极组织开展体育活动

中小学校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课后,安排不少于40分钟的体育活动(训练、竞赛),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适量布置体育课外作业。各类学校应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学校体育竞赛体系。加强学校运动队建设,积极参加各级体育竞赛。每年定期举办春季和秋季学生运动会(或体育节)。建立健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机制。

加强体育师资队伍建设

按要求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鼓励支持体育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和研修访学。按规定科学确定体育教师工作量,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体育教师配备必要的工作服装和教学装备。根据体育教师户外教学特点,依照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贴和关爱激励。体育教师在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加大对体育教师表彰力度,保证体育教师占有一定比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中小学校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教练员、具有体育特长的退役军人等专业人才担任专(兼)职体育教师或教练(研)员。

大力发展岭南特色体育

加强体育场馆设施建设

按照国家、省关于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器材配备标准、规范,加大学校体育硬件建设力度。建立体育设施器材补充和维护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地方体育场馆共建共享。

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

健全《体质标准》测试制度。测试结果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挂钩、与相关责任人绩效考核挂钩,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业水平考试挂钩。中小学校要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

大力发展岭南特色体育

中小学校健全学校、年级、班级、小组体育特色项目运动队,加强体教融合,支持与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合作,共同开展训练、竞赛。各校可以根据自身特色把游泳、武术、龙舟、舞龙舞狮、毽球等南粤传统体育项目纳入校本课程,充分发挥传统体育项目的育人功能。

将学校体育工作

纳入考核指标

大力改善学校体育工作办学条件

按照国家、省关于学校体育场地建设和教学器材配备标准、规范,加大学校体育硬件建设力度。建立体育设施器材补充和维护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地方体育场馆共建共享。

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考核指标

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体系。省市每年对所辖政府履行学校体育工作职责、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等进行督导评估。把学校体育工作及其效果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双一流”“双高”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省每5年对全省学校体育工作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对学校体育工作成绩突出者实施奖励。

广东省教育厅提醒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对

《方案》提出意见建议

将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lih@gdedu.gov.cn;

将意见建议纸质版寄送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体卫艺处914室(邮编510080)。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

来源 | 广东省教育厅、南方+客户端、广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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