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市龙岗区
卫生健康局公告
近期,龙岗区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经全区人民的艰苦努力,同心战“疫”,目前疫情已得到控制。根据区委、区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及做好企业复工复产,满足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工作精神,我局决定于2022年1月30日起,恢复受理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医疗机构校验及医疗机构变更地址、变更诊疗科目等登记业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9日
来源: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编辑:郑思敏
校对:刘靖欣、郭筱彤
审核:邹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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