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三个必须”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指航
2022-02-18 16:4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评论丨“三个必须”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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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2月18日讯 2月16日出版的第4期《求是》杂志刊发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文中强调要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各级党组织要围绕公平正义、制约监督、人才队伍三个关健词,去推动落实法治领域改革,走好新时代法治长征路,答好“法治之考”。

必须紧盯“公平正义”这个目标去谋划布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深化法治领域改革要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公平正义的实现需要凝聚各方力量,变“单打独斗”为“共同奋斗”,要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协同、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突出开门立法,广开言路,通过座谈、听证、民意调查、成立智囊团等方式,引导公民有序参与立法,凝聚立法共识,将人民立场贯穿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着力提高立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必须围绕“制约监督”这个关键去推动落实。监督是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内在要素、组成部分,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实践证明,没有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的现代化,就谈不上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力现代化。要强化流程监督,从立法权、执法权、监察权、司法权等方法,形成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要全面梳理执法办案的关键环节,从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等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进行。要强化层级监督,增强上级机关和“关键少数”的监督主动性,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层级监督体系。

必须抓住“人才队伍”这个根基去务实推进。法治人才培训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就如同无源之水,不可能做好。要加强统筹谋划,分析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法学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不尽完善,社会急需的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供给不足,法学学科和其他学科交叉融合还不够深入等问题,从源头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加强校企、校府、校地、校所合作,引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部门力量参与法治人才培养,加快发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调解等法律服务队伍。(陈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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