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8月12日讯(记者 吕敏 通讯员 陈基晶 张敏儿)为推进2021年拆除消化违建工作任务的落实,8月11日下午,宝安组织开展今年第22次街道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全区共出动查违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25台次,拆除建筑8宗,拆除建筑面积9280平方米。
新安街道:清拆违建2800平方米
8月11日下午,新安街道出动执法人员13人、吊车2辆、挖掘机1辆,在兴东社区宝石路东侧开展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
据悉,建设单位在未取得临时建筑手续的情况下,在该处搭建约50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作为工地宿舍使用。新安街道查违办依法立案后,对该临时建筑实施强制清拆。当天,共清拆违建约2800平方米,剩余部分本周内全部清拆完毕。
西乡街道:拆除超期临建300平方米
8月11日,西乡街道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执法车辆4台次,依法对蚝业社区兴业路锦新明地块内一栋临时建筑进行拆除,拆除面积300平方米。
据了解,此次拆除的建筑为一栋一层的临时建筑,原为市政工程项目的临时工棚,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因该处市政工程项目已到期,西乡街道决定对临时工棚进行拆除。
下一步,西乡街道将继续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力度,通过宣传动员和治理同步进行的方式巩固成效,持续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排查一处、拆除一处、清理一处,全力实现违法建筑“控新增、减存量”的工作目标。
航城街道:已拆除消化违建约66万平方米
近日,航城街道督促当事人对黄田社区工业区内一栋历史遗留违建进行自拆,拆除面积1250平方米。截至目前,该栋历史遗留违建自拆工作已全部完成,拆除面积共计2350平方米。

自开展拆除消化违法建筑专项行动以来,航城街道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任务部署,对违法建设形成高压态势,保证辖区违建“零增量”;同时加大执法拆除力度,继续扩大拆违整治战果,全面落实“减存量”工作要求。今年以来,航城街道通过执法拆除、土地整备、历史遗留违建处理确认等方式,已拆除消化违建65.809万平方米,年度完成率64.03%。
沙井街道:拆违推动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8月11日,为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沙井街道在东塘社区明珠一路开展十大街道违法建筑集中拆除行动。
据悉,本次行动拆除建筑现状为两栋永久性建筑,占地面积10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该建筑属于沙井东塘旧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该项目是市人大、政协、区相关部门重点关注项目,后期将采用“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历史街区活化整治”的模式建设,打造成集文旅、研发、居住于一体的区域地标。

2021年度沙井街道违法建设治理任务是262.585万平方米,截至目前已完成176.55万平方米,完成总量居全区第一,任务完成率为67.23%。
新桥街道:铁腕拆除乱搭建临时板房
8月11日,新桥街道出动执法人员4人、大型机械1台,依法对上寮社区东环路沙一工业区A6栋东南侧一处临时板房进行拆除,拆除面积80平方米。

据了解,新桥街道执法人员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该区域一业主非法建设一栋临时建筑,用于堆放杂物。现场脏乱差,加之近期大风强降雨天气多发,建筑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当事人,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及政策宣传。最终,当事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同意配合拆除。
截至目前,新桥街道已完成拆除消化违建127.716万平方米,完成全年任务的73.71%。
松岗街道:清拆违建消除安全隐患
8月11日下午,松岗街道出动执法、清拆人员12人、车辆4辆,对潭头社区一处临时建筑进行清拆。此次清拆拆除隐患临建150平方米。
据悉,为加快违法建筑治理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松岗街道持续开展老旧工棚和阻碍消防通道临建的整治工作。通过把影响城市形象、存在安全隐患的杂乱违建、老旧危房及乱堆乱放行为整治到位,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宜居水平,不断增强市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燕罗街道:清拆临时建筑300平方米
8月11日,燕罗街道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执法车辆2台次,依法对塘下涌社区内一处约300平方米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燕罗街道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并现场核查,塘下涌社区众福路某公司存在一栋一层铁皮棚,属于违法建筑。为及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风险点,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进行处置,督促当事人尽快拆除该处违法建筑。经执法队员与当事人积极沟通,8月11日,当事人自行组织工人车辆,对该处临时建筑进行拆除。为确保清拆工作平稳进行,执法人员监督该清拆工作,确保安全作业。
石岩街道:拆除占耕违建200平方米
为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有效遏制违法用地,8月11日下午,石岩街道出动执法人员20余人、执法车3辆、聘请专业清拆工人12名,对宝源社区民生一路两处占用基本农田的窝棚进行拆除,拆除面积约200平方米。
据悉,在基本农田上搭建窝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属于违法违规建设。石岩街道国土管理中队自巡查发现后,通过政策宣传、说服教育,使当事人认识到错误,自觉配合拆违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