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限度便利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提供跨境服务
2021-07-20 08:28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最大限度便利港澳涉税专业人士提供跨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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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税务局于2021年1月19日重新修订并制发《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前海蛇口片区执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落实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第27项“实施高度便利化的境外专业人才执业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与深圳税务部门2012年为鼓励香港税务师在深圳前海从事涉税专业服务所颁布的相关办法相比,《办法》进一步充分体现了“放管服”改革精神,全面放宽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圳执业的要求,包括取消资格考试、拓宽服务区域、放宽服务范围、取消了执业年龄、内地执业时间限制等,最大限度便利港澳涉税专业人士跨境从事涉税专业服务。

具体有哪些利好体现呢?

一是放宽了跨境执业的适用对象。早前只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香港注册税务师,当前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香港和澳门涉税专业人士。

二是取消了跨境执业的资格考试要求。早前符合条件的香港注册税务师到深执业须通过中国税法等相关考核测试(内地的执业资格考试),当前取消了港澳涉税专业人士须通过内地执业资格考试的要求,无须考试即可来深执业。

三是放宽了跨境执业从事涉税业务的范围。早前香港注册税务师跨境执业只能从事涉税鉴证、税务咨询、税务筹划、涉税培训、税务代理等5类涉税服务业务;当前可从事纳税申报代理、纳税情况审查等8项涉税服务业务。

四是放宽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的条件。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深发起设立税务师事务所,视同为内地税务师,取消了关于年龄、执业经历、税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人数、执行合伙人要求、香港注册税务师合伙人比例等要求。

五是对已取得香港税务师服务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执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者,其本人无需再次报送相关资料,由香港税务学会统一提供资料,深圳市税务局统一进行执业登记(该规定主要适用于《办法》出台前已经取得在深执业资格的香港跨境执业涉税专业人士)。

[编辑:吕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