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角度测评共享充电宝 同品牌不同地点收费不一
2021-03-16 07:42
来源: 深圳晚报

多角度测评共享充电宝 同品牌不同地点收费不一

人工智能朗读:

商场里放着多个品牌的共享充电宝。

会员机制优惠幅度不等 周期一周至一年不等

测评时,深晚记者留意到,为吸引顾客租借,不少充电宝品牌商家还推出了会员机制,通过优惠折扣、赠送租金等形式促销。会员价介于几元至上百元不等,会员周期为一周至一年不等。

其中,月卡或30天的会员机制最为常见,但售价及优惠形式不一。如街电品牌充电宝推出的“充电折扣卡”,售价8.9元,开通30天,每单可享受7折;小电品牌充电宝则以一个月会员19.9元,会员30天内每天前3单每次充电前3小时免费,超过3小时每小时收费减半;速绿品牌充电宝的月卡则为30元/月,会员可享受每单订单3小时免费、订单每日封顶10元等优惠。

此外,部分商家还推出了短租卡和长租卡,以满足消费者不同需求。如速绿就推出了7天周卡和365天年卡会员机制,收费为9.9元/周和300元/年,会员福利与月卡一致;小电则也以3个月会员41.9元、12个月会员159.9元为优惠,吸引顾客消费;街电推出的15天“充电折扣卡”,则与30天月卡优惠幅度不同,会员有效期内可使用3次、单次最高享受3元优惠,售价4.9元。

用户扫脸可租借 微信支付分或芝麻分达标可免押金

租借方式方面,深晚记者测评时了解到,大部分充电宝品牌皆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码租借。部分品牌则在扫码的基础上还增设了扫脸租借功能,使用者无需登录或其他操作,扫脸即可租用。深晚记者在走访时看到,来电等品牌皆可通过扫脸租用。

对于充电宝的租借押金,深晚记者留意到,大部分品牌的充电宝皆以99元或100元为押金,消费者交付押金即可租借充电宝。不过,用户微信支付分或芝麻分550分及以上,即可申请免押金租借。

律师说法

收费标准不同属市场行为,商家应明示

对于深晚记者测评过程中发现的不同品牌充电宝商家租借费用不一、收费标准不同的情况,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嘉成认为,共享充电宝成为消费者的刚需,市场价格也必然会受到该种供求关系的调整。共享充电宝企业和商家在不同地点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属于市场行为,是其参与市场竞争的策略和手段,消费者可以自主选择不同品牌不同价格的移动充电宝。

但是,如果是移动充电宝行业内几家占据市场主要地位的企业对价格合谋制定,则有可能涉嫌垄断。有关行政机关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关于垄断市场经营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刘嘉成透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消费者有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因此移动充电宝的经营者应将价格、使用及归还方式向消费者明示,如果经营者未对价格、使用及归还方式进行明示,其行为则损害了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责任,有关行政机关也有权依法对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