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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纪佳缘相亲:交4.88万只能见8男士 网友:明星出场费

2018-11-09 07:46来源:深圳商报

交钱才能看合同律师:霸王条款  

深圳商报记者在世纪佳缘注册了会员,填写了姓名、收入等相关信息后便显示注册成功,并不需要填写身份证等关键信息。一天后,销售人员给记者打来电话,希望进行线下约见以便提供更好的红娘服务。  

记者来到了位于深圳福田车公庙附近的一家世纪佳缘门店,一位自称红娘助理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填写了相关个人信息后,红娘介绍了一些基本的服务情况。“红娘服务合同我们有几千、几万的,主要是根据客户的相亲难易度来确定。”该红娘介绍。她还透露,一般来说4万、6万元的合同主要针对女性客户,例如年纪较大、离婚有孩子的。而具体服务内容,该红娘则以记者不需要这类合同为由拒绝透露。

在刘小姐与公司交涉的过程中,一名自称为公司法务的工作人员告诉她,公司开具的是电子合同,按照规定,需要客户一次性交完钱,经财务审核,经法务部审核后才能生成合同,用户才能看到合同。  

门店内,世纪佳缘客户送来的锦旗。

记者就此联系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华筠,他认为,只要是商家无理由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都可以视为是霸王条款。2018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消费者协会(消协)、消费者委员会(消委),各地叫法不一样,先后将,“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行为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

“如果销售人员说法确实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话,该行为就涉嫌欺诈消费者,刘女士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利益。”尹华筠补充道。(记者黄磊文)

[责任编辑:何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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