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规则衔接的“关键词”|粤港澳国际仲裁高地建设系列报道之②
2022-08-12 07:16
来源: 深圳特区报

营商环境:规则衔接的“关键词”|粤港澳国际仲裁高地建设系列报道之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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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8月12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壬寅立秋时分,前海。在国际仲裁大厦35楼的仲裁立案大厅里,一块牌子不大,却格外醒目: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一站式”服务窗口。

记者现场所见,电子屏幕不仅展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规则,同时也展示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这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发挥作用的一个缩影。

前海的法治“绿色通道”

深国仲立案处副处长蒋青雯拥有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她对记者说,这是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直通最高院”的“绿色通道”,争议金额3亿元以上的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可以通过这条通道,获取司法监督和支持。

记者了解到,这是落实中央《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的产物。深国仲作为大湾区仲裁机构的代表,被最高院列为“一站式”机制首批国际仲裁机构,而最高院在“一站式”机制受理的首批3个案件,都来自深国仲。

一家境外企业与一家内地企业因跨境股权交易产生纠纷,内地企业向深国仲申请仲裁,境外企业认为交易最终没有达成,申请确认仲裁条款无效。按照传统规定,仲裁协议效力的确认、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和仲裁裁决的撤销等司法审查,可能要从中级法院逐级上报到最高院。但在这条崭新的“绿色通道”中,最高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直接作出裁定,确认当事人选择在深国仲管辖的仲裁协议效力,稳定了境内外当事人的预期。

最高院公布第一国际商事法庭首个案例之后,获得境内外业界一致好评:“绿色通道”大大提高了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效率,降低了中外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成本和费用负担,体现了最高院对国际仲裁发展和营商环境建设的强力支持。前海因为同时拥有深国仲和最高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这两个“支柱”而被寄予厚望,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触手可及”。

深国仲的案件迄今已经覆盖137个国家和地区。记者获悉,就在7月29日,国际仲裁权威刊物《环球仲裁评论》(GAR)公布“2022区域仲裁指南”,将深国仲列为“值得重点关注的亚太仲裁机构”。GAR称:“深国仲是中国仲裁界的先锋,特别是在中国实践的国际化方面。如果具体交易需要在中国进行仲裁,特别是在涉及外国客户的情况下,深国仲可为首选。”

大湾区规则衔接的“朋友圈”

营商环境是规则衔接的“关键词”。粤港澳三地以国际仲裁为纽带而形成的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共识,来源于长期实践和坦诚合作。

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在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期间多次访问深圳,曾与深圳市市长一起颁布深国仲的新仲裁规则。深国仲制定《关于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并将香港定为默认仲裁地,袁国强认为“这是一项极具前瞻性的创举,对于加强深港合作,为大湾区及亚太地区提供高端国际争议解决服务,打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为此,他专门邀请深国仲在香港律政司大楼向海外专业人士解读和推广深圳规则。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法务局局长刘德学表示:“良好的法治软环境是保障大湾区规划纲要顺利实施最为重要的因素和关键,其中公正便捷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又是良好法治软环境的重中之重,而在既定的制度规则体系之下,更多推广仲裁和调解机制的建设和运用,是实现不同法系、跨境规则衔接的最佳途径。”

粤港澳三地不仅各自“面对面”进行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更是携手向全球推广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深国仲在广交会和高交会这“两个窗口”,以久久为功的坚持和一个个的精彩案件,向世界讲述着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中国故事”。

面向世界的两个“窗口”

曾担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企业管理处处长、广交会投诉站主任的张嘉庆回忆国际仲裁往事如数家珍。他说,15年前深国仲作为唯一的仲裁机构开始进驻广交会提供“现场调解+仲裁裁决”服务。“每届派驻广交会的工作人员,每天都从早忙到黑,面对来自世界各国的客商,利用中英双语进行调解,每年两届,一直坚持到现在,一直坚持免费,实在是难能可贵。”他记得,在某届广交会上,深国仲调解专家谢卫民兴奋地跑向他说,以仲裁为支撑圆满调解了一宗外国采购商拖欠中国企业货款的纠纷,外方当即从银行取出十几万元现金交给中方,双方还要求握手留影。

2020年,广交会受到疫情严重影响,深国仲迅速推出“云上调解平台”,开创广交会远程调解先例。一个中国企业和一个巴基斯坦客商,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经过智能身份识别等远程立案程序,深国仲调解专家陈家鸣对远在数千里之外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艰苦斡旋,最后促成双方和解,并对接具有跨国执行力的仲裁裁决。该案在广交会被誉为“云端之上化干戈,千里之外执玉帛”。

目前,深国仲在广交会上的调解案件已覆盖119个国家和地区。记者获悉,“广交会调解+深国仲仲裁”的创新机制已被商务部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转化成面向所有客商的程序规则。对此,有专家如此评论:我国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从“输出商品”转为“输出规则”。

如果说广交会是在国际贸易领域展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那么,高交会作为另一个重要窗口,向世界展示的是中国知识产权仲裁保护的国际形象。

多年前,深国仲就与高交会合作设立权益保障中心,目的是快速、和谐、有效地解决知识产权纠纷。在众多案例中,有一起引起记者特别注意。

一家美国企业作为许可方,一家中国企业作为被许可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许可方授权被许可方使用相关专利和商标在中国境内制造、分销、销售和出租授权产品,并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及分销授权产品。美国企业称,中国企业拖欠两年许可费,严重违约,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深国仲提请仲裁。两家企业的高管和代理律师分别来自中美两国,齐聚深圳解决纠纷。经多次调解无果,仲裁庭组织双方针对焦点问题进行充分辩论,最后作出终局裁决,为双方定分止争。

该案让记者感受最深的是,深国仲“煞费苦心”地将庭审地点设于高交会仲裁厅,并邀请3名仲裁员和双方出庭人员在庭审间隙参观高交会现场,了解中国促进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则创新,来自美国的当事人和律师对此连连赞叹。

遍布全球的“代言人”

中央赋予深圳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首批授权事项清单第29项任务,要求以深国仲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通过深化改革,增强港澳元素,构建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高地。记者获悉,《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规定,境外仲裁员不得少于三分之一,而深国仲新一届仲裁员1547人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境外仲裁员569人。长期以来,境内外仲裁员通过办理一个又一个的案件,从认识深圳到信任深圳,主动担当深圳和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代言人”。

Mark Feldman是北大国际法学院的美籍教授,对深国仲十分了解。深国仲在纽约举办中美经贸仲裁对话研讨会,Mark Feldman欣然担任主持人,积极推广中国国际仲裁和深圳营商环境。

Andrew Lee是澳大利亚人,曾在美国司法仲裁调解服务有限公司(JAMS)担任中国首席代表,多次到访深圳。他对记者说,“与深国仲的交流合作是自己职业生涯的亮点。如今,虽然已回到了故乡澳大利亚,但在各个场合都会告诉政府官员、银行家、教授和律师,你要了解中国就一定要了解深圳,一定要了解深国仲。”

瑞士仲裁协会主席Elliott Geisinger在访问深圳时说:“仲裁是国际贸易往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没有快速、可信赖的争议解决方式,国际贸易中就没有信任。深圳是一个在经济和仲裁水平上都占领先地位的城市,我们来到这里,更想做的是向你们学习,这样当我们回到欧洲时可以向西方国家介绍中国仲裁的概况。”

为深圳和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代言的,还有全球顶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深国仲曾在短短13天日内以“调解+仲裁”的方式圆满地办结了中国迄今最大的仲裁案件。该案件涉及的跨国投资130多亿元,中美两国三方当事人都很满意。来自5个国家和地区的十几名代理律师在深圳参与处理该投资僵局,包括世达国际律师事务所(Skadden)负责亚太地区争议解决业务的合伙人Rory McAlpine。一年后,Rory在国际律师大会(IBA)上见到该案仲裁员,紧紧地握手不放说:“没想到深圳的营商环境这么好,深圳的国际商事仲裁这么高效、专业和公正,我们将动员亚洲客户尽量约定在深国仲仲裁。”

[编辑:谭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