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国家版权局对外公布“2021年度第十批重点作品版权保护预警名单”。名单中涉及的均是东京奥运会相关节目,明确其有关权利人是国际奥委会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获得该节目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网络服务商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及经总台许可的三家持权转播商。这意味着其他任何未获得授权的机构传播东京奥运会赛事节目,都属于非法传播行为。国家版权局还要求各网络平台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注意义务。
据介绍,东京奥运会期间,总台投入专门力量、紧跟赛程、实时监测侵权行为,发现针对东京奥运的侵权形式多种多样,其中短视频的侵权现象十分严重。部分重点商业网络平台故意设置奥运会专区或话题入口,引导用户上传盗版奥运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