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垃圾分类,“真罚”有真意
2020-10-10 07:38
来源: 深圳商报

评:垃圾分类,“真罚”有真意

人工智能朗读:

10月9日,深圳市、区城管执法人员多方出动,深入小区、社区、园区开展垃圾分类执法行动。在龙岗区布吉街道一个小区,执法人员开出全市首张垃圾分类罚单,违规单位被处罚金1万元;当天全市立案240宗,拟罚款271500元。

开出首张罚单,意味着深圳垃圾分类执法工作步入了“真罚”时段,意味着9月1日正式实施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城市立法,开始刚性约束个人和单位的垃圾投放、收运、处理行为,违规者随时可能面临处罚。研读《条例》可以发现,针对违规行为的处罚罚金最高可达50万元。

和任何一项立法一样,“真罚”的时刻终究会来临;而作为一项几乎影响每个人行为方式的立法,“真罚”来临,才会使每个人感受到约束,感受到“不自在”。类似的立法让人印象最深刻的,莫过于2011年5月1日在全国实施的“醉驾入刑”法令,“醉驾入刑”之所以有巨大威慑力,一是罚则重,二是执行严。效果显著,久久为功,绝大多数车主养成了“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习惯。

深圳从2015年起开始全面推行垃圾分类,5年的过程中,深圳首先对垃圾分类收集、送运、处理的基础设施进行了科学规划和体系化建设,包括大幅提升处理能力,优化和完善收运流程;然后是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包括实施“垃圾分类公众教育蒲公英计划”,对全民进行观念教育和技术指导;最后才步入“真罚”时段。这个过程,充分体现了一项城市立法从柔到刚的过渡历程。

垃圾分类涉及每位居民,“真罚”启动,必然会遭遇与居民观念惯性、行为惯性的碰撞。但是,这种碰撞的激烈程度,决定着一个城市走出“垃圾围城”的时间与速度。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应该力挺执法行动,为从严执法叫好!

力挺和叫好,是因为我们的城市已经无法承受垃圾围城之重。垃圾与城市的关系是“必然要产生与又必须要处理”的关系,这一对矛盾的消长,决定着一个城市在“垃圾围城”困局中的沦陷程度,某种程度上说,城市发展速度越快,困局就越深。从城市未来发展方向看,推广垃圾分类,是源头减量、过程减负的惟一出路。

深圳市委书记王伟中曾经指出:《条例》正式实施,标志着深圳垃圾分类进入法治化新阶段,成为每个市民的“必修课”。用立法规范垃圾分类不是为了让居民“不自在”,启动执法目的也不是为了“罚”,而是要以“罚”的手段推动每个深圳市民学好垃圾分类的“必修课”。(深圳商报评论员 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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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sznews.com/news/content/2020-10/09/content_23620680.htm

[编辑:郑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