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点评
深圳地铁运营一直处于网络舆情的前沿,具有比较良好的舆情应对能力和信息发布机制,该事件中@深圳地铁运营 及时而科学的解释打消了网络舆论对事故的质疑,也压缩了网络谣言产生的空间,在舆情应对中具有良好的表现。
——庞胡瑞 人民网舆情频道执行主编
发布信息严谨、详细、针对性强、态度诚恳、有明显沟通意识;启动应急预案,深入调查原因,采取整改措施。一些应急措施效率不高,但积极进行网络沟通,有效降低负面言论。
——王通文 新华网舆情监测分析中心首席编辑
21日晚发生事故,在及时处理事故的同时,当即通过官网连续发布事件进展信息。相比23日媒体的报道,深圳地铁在信息发布方面“争取”到了两天的先机。这是服务意识的体现。可以说,相比于部分政府部门,深圳公共服务部门处理舆情的意识、态度、能力和水平上略胜一筹。也提醒深圳地铁方面,在向公众发布信息时,对一些专有名词,有必要进行普及和解释。
——李鸿文 本市媒体从业者
这是一起意外事故,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到最后,似乎成为“脱轨”与“掉道”的文字之争。也许,有关方面是想用“掉道”这个词来淡化事故,但恰恰给了舆论一个不大不小的“兴奋点”,反而影响了舆情应对的效果。
——朱克奇 本市媒体评论员
整起事件,涉事部门信息透明、及时、公开,应予嘉许。不足之处在于,用过于专业的词汇与公众沟通,容易引起歧义,这应该引起有关新闻文案撰写者的注意。后续回应表现出的不屑于公众的技术无知,缺乏解释和知识普及的耐心,埋下了不信任的种子。
——陆亚明 本市媒体负责人
响应速度快,及时发布信息,网络引导较好,避免谣言的出现,在应急处理方面也较及时适当。但由于事故给公众出行带来麻烦,同时也使公众产生安全担忧,尽管舆情应对整体较好,但负面影响并不因此消除。
——李朝晖 深圳社会科学院政法研究所副所长
地铁集团在事发之后,一直进行微博直播,向群众通报情况,反应速度、信息发布和网络引导都不错。缺憾是在于机构行为,没有严格清晰的规定,此事以后将怎样防止和处理,对于乘客的损失如何补偿。其实常识判断,此事仍然属于偶发现象,机制上杜绝再次发生是首要的,设立赔偿机制并不会为地铁增加太多成本,却会赢得更多的民意。
——汪洋 本市新闻媒体人士
地铁官方及时表态、迅速展开调查、果断采取补救措施,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在危机事件发生的初期,地铁官方这一系列组合动作较容易在公众面前挽回受损的形象。主动发布、多渠道发布、跟进发布,逐条回应等措施促成了负面舆论回落。
——刘徐州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