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统计 人人有责
2022-09-26 08:4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依法统计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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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统计法

一、统计法是什么?

统计法是我国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是调整统计部门管理统计工作、进行统计活动中与其他相关方面发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它是由国家制定的关于统计活动的行为准则。具体地说,统计法规定了统计部门与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及公民在统计活动、统计管理工作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包括统计行政机关的职权、职责;统计调查者与统计调查对象的权利、义务;违反统计法的规定或不履行职责、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统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统计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广义的统计法则包括了所有规范统计活动的统计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是统计法基本精神的体现,是统计法所调整的统计法律关系的集中反映,是贯穿于整个统计法律规范,对各项统计法律制度和全部统计法律规范起统率作用的准则。

统计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保障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原则和保障统计信息社会共享原则等方面的内容。

三、统计工作统一性原则包括哪些方面内容?

1.在统计体制方面,国家应建立集中统一的统计管理体制;

2.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应当是统一的;

3.统计资料应当依法统一管理和公布。

四、统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原则包括哪些内容?

1.统计机构的职责法定;

2.统计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权,既不能放弃职权,也不能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3.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五、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义务原则指哪些方面?

1.统计调查对象的义务是法定的。一是内容法定,即统计调查对象应当履行义务的种类、要求等是由统计法律规定的;二是主体法定,即统计调查对象是法定的。

2.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法履行义务。统计调查对象在履行其法定义务时,要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不仅要全面、适当,而且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履行义务。

在统计工作中贯彻这一原则,要求统计调查对象严格履行报送统计资料的义务,是保障统计工作有效运转,及时取得国家管理所必需的全面、准确的统计资料的基础。

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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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是以何种形式通过和印发的?

2021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监督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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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

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使监督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统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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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落实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哪些任务?

一是着力提升统计督察效能。

二是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三是依法独立履行监测评价职能。

四是加强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统计监督。

五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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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的具体任务有哪些?

一是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二是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三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结果共享等方面的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统计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在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中的协同配合,实现精准对接,推动统计造假问题依规依纪依法处理到位。

五是建立健全统计监督与巡视监督协作配合机制。

六是建立统计机构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

七是建立健全重大统计监督事项会商研判、统计违纪违法线索移送机制。

深圳市统计局宣 

[编辑:朱语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