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结果 -
随后,机动大队执法人员对当班司机曾某进行询问调查。
司机曾某:这名女乘客上车时我没有听清她的目的地,以为是龙华地铁站,导航到福田滨河路后发现错误,重新导航回龙华山咀头,期间未与乘客好好沟通。
听完司机曾某的说法,执法人员心生困惑——司机一时说前往龙华地铁站,一时又说开到福田滨河路……然而实际上,福田滨河路和龙华地铁站是南辕北辙的,这是在忽悠见多识广的执法人员吗?

经过执法人员的一番耐心教育,司机曾某承认了自己的绕道行驶行为,表示以后会注意与乘客好好沟通,不再绕道行驶。
处理结果
经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曾某涉嫌未按照乘客指定目的地与乘客协商选择合理路线,无正当理由变更确定的行驶路线。
执法人员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对司机曾某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出租车公司退还乘客车费。
《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驾驶员应当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
(四)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与乘客协商选择合理路线,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协商确定的行驶路线;
……
第六十四条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未按照乘客指定的目的地与乘客协商选择合理路线,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协商确定的行驶路线的。
随后,执法人员立即通过电话告知市民陈女士对当班司机的处理结果,市民陈女士对执法人员的办案效率非常满意,并赞扬了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
#温馨提醒 #
一旦发现出租车司机在营运服务中,存在拒载、议价不打表、绕道行驶等扰乱营运秩序的违法行为,应保留好乘车票据、记清车牌号、第一时间拨打12328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深圳交通、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