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以案定补”,坪山区出台政策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2021-10-27 18:00
来源: 深圳新闻网

贯彻落实“以案定补”,坪山区出台政策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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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10月27日讯(记者 俞沅均)劳动争议关系到劳动者权益保障,关系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企业用工形式的日渐多样化、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且案件日益复杂多样。为破解这一难题,进一步完善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机制,调动调解员积极性,稳定队伍,提高实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以案定补”的工作要求,近日,坪山区结合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际,制订《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处置工作,离不开调解员的辛勤付出,《细则》明确了申请办案补贴需具备的四个条件。《细则》规定,劳动争议调解办案补贴标准根据案件性质进行区分。根据案件涉及人数分为简单案件、普通案件、疑难案件及大型群体性案件四类。

此外,《细则》还指出调解员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且调解成功的,可以申请办案补贴,调解成功后,调解员应7日内在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系统上提交调解案卷材料,申请办案补贴。

《细则》强调,调解员申请办案补贴时,应提供劳动争议调解员办案补贴申请表;办案补贴所对应的调解案卷(包括调解案件的申请表、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调解现场照片、调解协议书及其他材料);调解协议书履行完毕的佐证材料、仲裁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履行证据、劳动争议调解员办案补贴申请表、仲裁调解书或民事裁定书均应通过扫描并以PDF等格式上传至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系统。

据坪山区人力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细则》将进一步提高坪山区劳动争议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队伍,提高调解员待遇,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最大程度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从而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编辑:邱嘉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