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竟雇车探路 神操作难躲交警 该男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1-09-23 07:48
来源: 深圳晚报

酒驾竟雇车探路 神操作难躲交警 该男子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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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9月23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9月22日,深晚记者从深圳交警部门获悉,中秋假期3天交警部门共查处酒驾30宗,醉驾37宗。而其中有一名男子的“神操作”,让他在铁窗内度过了本该团圆的日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前,深圳交警在龙岗区富安大道设卡查车时,发现一小汽车驾驶员袁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袁某现场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8mg/100ml。随后,交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其血检值为99.02mg/100ml,已达到危险驾驶标准。

原来,前一天22时,袁某与众多好友相聚,饮酒叙旧。事发当日凌晨1时许,酒足饭饱的袁某打车回到自己停放小车的餐厅附近,想到自己酒喝得不算多,这里距离自己家也比较近,就打算自己驾车上路。但袁某深知酒驾容易被查,于是灵机一动,想到了一个“好办法”:叫一辆出租车,让出租车司机在前方探路,自己则驾车在后面跟着,如遇交警查车则让出租车司机通知自己。说干就干,袁某马上喊了一辆出租车,交代司机在前面走,没想到还没开出500米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袁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深圳交警提醒市民:酒驾违法,醉驾犯罪,法网恢恢,违法必被查。请广大市民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延伸阅读:

酒后驾驶电动车也算酒驾吗?

在深圳,不仅酒后驾驶机动车要被查,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也要被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存在下列情形处500元罚款:

1.首次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

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无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且未发生交通事故的。

存在下列情形,处1000元罚款:

1.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同时存在不按交通信号标识规定通行、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2.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