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深圳市民可来前海湾、深圳湾欣赏璀璨夜景。
南山将有2个夜景湾区
和2个夜景核心区
近日,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正式发布实施《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提出要在前海湾、深圳湾建设夜景湾区,在后海中心区夜景核、宝安—前海中心区夜景核建设夜景核心区。
据悉,《规划》旨在进一步明确深圳城市照明建设新方向、新重点、新标准和新要求,提升深圳城市照明管理、建设水平。《规划》提出了“一区·三轴·三湾·五核”的新空间形态结构。

“一区”指暗夜保护示范区,即大鹏星空公园。
“三轴”是指三条夜景轴:
1、“宝安大道—深南大道—文锦路—龙岗大道—深汕路—站前路”形成的夜景(主)轴
2、“平龙路—观平路—观澜大道—龙观大道—石清大道—和平路—腾龙路—新区大道—彩田路”形成的夜景(副)轴
3、“罗沙路—深盐路—惠深沿海高速”形成的夜景(副)轴
“三湾”是指三处夜景湾区:
前海湾、深圳湾和交椅湾(延伸至茅洲河)。

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夜景效果图。
“五核”是指五个夜景核心区
包括福田中心夜景核、罗湖中心夜景核、后海中心区夜景核、宝安—前海中心区夜景核和龙华中心夜景核。
严控光污染开展暗夜保护
“深圳市夜间高活跃度空间分布呈现出‘五核三带’的空间分布特点。”深圳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灯光环境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照明规划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哪里能建设灯光夜景,哪里需要严格控制,都有明确区分。
严控市民关注的光污染问题也是《规划》的重点内容之一。《规划》要求深圳湾超级总部片区等临近深圳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区域,其照明建设在满足区域夜景形象展示的同时,兼顾生态需求,严禁使用上射的探照灯、激光及媒体立面。若涉及候鸟迁徙、迁移需求,还应在每年10月至次年5月候鸟迁徙季主动进行生态避让,严格限制景观照明的开启及动态照明的使用。凡对米埔和后海湾国际重要湿地及红树林保护区的生态保护产生不利影响的城市照明建设应及时整改,必要时应关闭。《规划》要求深圳湾超级总部片等片区内严禁媒体立面照明,居住建筑、医疗建筑、教育建筑严禁媒体立面照明,严控光污染。
引领暗夜经济创新发展
划定暗夜保护区,开展暗夜保护,引领夜间的生态修复与暗夜经济,是《规划》的一大创新和亮点。《规划》提出,将依托位于大鹏西涌的深圳市天文台建设“大鹏星空公园”,规划星空体验区、望远镜观测区及旅游服务区,观赏深圳暗夜星空自然资源,形成集夜空保护、星空观测、星空摄影、度假旅游、科普讲解于一体的特色夜间活动。
推动深圳城市
夜间文化活动品牌成型
夜间活动是《规划》的另一大亮点。《规划》提出,要推动深圳城市夜间文化活动品牌成型,包括日常夜间公众活动和夜间文化品牌活动策划,如节日庆典型夜间公众活动(如灯光秀)和主题事件型夜间公众活动(如光影艺术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