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是宝安区水污染治理大建设大整治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全域雨污分流,全域消黑消劣”的总体要求,探索形成了“1338”治水模式,治水铁军攻坚克难,截至2020年底,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9万吨/日,总处理能力达到175.5万吨/日,建成雨污分流管网4695公里,完成排水小区正本清源改造4681个,水污染治理实现了从普遍重度黑臭到全面消黑再到基本消劣的重大跨越。
2020年底全区66条河流基本消除劣五类,茅洲河共和村国考断面12个月监测数据均值达到地表水四类,13条入库支流全部达到地表水四类,21条入海河流和茅洲河10条一级支流全部达到地表水五类。水清岸绿、鱼翔浅底、鸥鹭齐飞的美好画面重回视野。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夯实市、区治水成效,决胜水污染治理攻坚战,今年以来,宝安区水务局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排水、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导致水土流失、违法偷排黄泥水及粪渣粪便等各项水事违法行为,现对近期查处的几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一)某工程公司未定期清疏污水预处理设施,未能保障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案
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沉砂池进行定期清疏维护,导致含泥沙的黄泥水未能得到有效处理,直接流入市政雨水管网,构成未定期清疏污水预处理设施,未能保障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
宝安区水务局经过对案情的全面调查和周密分析,鉴于复查时该单位已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经局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伍万元人民币。
(二)某工程公司未根据水土保持相关规范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导致水土流失案
该单位施工现场山体开挖作业面绿网覆盖损毁严重,未采取有效沉淀措施,排水系统不完善,雨水冲刷裸土形成黄泥水沿作业面下方排水管排出,并散排到石场路,沿石场路流入沙芋沥河。施工面裸土未覆盖,黄泥水散排到石场路,沿石场路流入沙芋沥河,构成未根据水土保持相关规范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导致水土流失的违法行为。
宝安区水务局经过对案情的全面调查和周密分析,鉴于复查时该单位已纠正违法行为并采取了水土保持措施,经局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贰拾万元人民币。
(三)某个体工商户向雨水箅子倾倒粪渣案
接群众举报,宝安区水务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松岗街道沙江路东行方向松岗实验学校北侧主道最右侧车道的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路面的雨水箅子有排放废弃物的痕迹,雨水箅子内有残留液体及污物,表面漂浮部分粪渣。现场快速检测残留液体氨氮值超过20mg/L,雨水箅子连接到辅道的雨水管道里,打开辅道路面的雨水管道井盖,可见雨水管道内水位较高,水面漂浮大量粪渣。经调查,该单位经营者驾驶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购买的车辆向路面的雨水箅子偷排粪渣。
宝安区水务局执法人员向该单位送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责改期限届满后联合宝安排水公司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复查。复查时可见编号为Y68的雨水箅子里面残留有部分液体,表面漂浮部分黑色污物,液面较10月22日现场检查时略有下降;打开辅道路面编号为Y66和Y63的雨水管道井盖,可见雨水管道内水位较高,水面漂浮大量污物,雨水管道内积液未见明显减少,雨水箅子及雨水管道未见有清理的痕迹。
宝安区水务局经过对案情的全面调查和周密分析,鉴于该单位逾期未对雨水箅子及雨水管道进行清理,经局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玖万元人民币。
(四)李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放粪渣等污染水体的物质案
宝安区水务局执法人员在新桥街道新二工业区红豆岗庄村路1号B栋旁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有明显排放粪渣痕迹,经调查为李某用水清洗从化粪池溢出地面的粪渣时,产生的污水流入XQ-05号小微水体,最后流入新桥河,构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排放粪渣等污染水体物质的违法行为。
宝安区水务局经过对案情的全面调查和周密分析,鉴于李某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经局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对该个人处以罚款伍万元人民币。
(五)某公司穿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案
该单位在进行钢板桩支护施工过程中穿凿了一根DN700污水管,导致污水不断涌出,构成穿凿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从事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的违法行为。发现该情况后,该单位已用水泵将污水抽到福永大道DN1000污水管,并于当日下午立即组织人员对破损管道进行修复,并于2日后完成了修复,已无污水涌出。
宝安区水务局经过对案情的全面调查和周密分析,并鉴于该单位已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经局集体讨论,最终决定对该单位处以罚款壹拾万元人民币。
宝安日报记者 张萍 通讯员 宝水宣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