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道管服务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3项
1.通行证全流程网上办理、0次到现场。
改革前:仅能现场办理,申请人需要到场两次,且需要填表并提交复印件。
改革后:全流程网办,0次到现场,申请人无需去窗口递交材料、也无需去窗口取证,所有申请资料均可实现互联网上传,免复印、免填表、免打证,办理进度实时可查。
2.试行即来即办和先批后审。
改革前:审批时限7个工作日。
改革后:一是非深号牌(全市区域)、大货车、小货车、会展车等车辆类型的通行证业务即来即批,材料齐全在受理后1个工作日审批完成;二是对于工程抢险类的车辆类型通行证业务秒办,实行先批后审。
3.重点车车辆通行证业务下放辖区大队,少跑快办。
改革前:现场办理仅能在市民中心窗口。
改革后:部分重点车辆通行证业务,“泥头车”、“搅拌车”、“非深圳号牌区级通行证”办理工作,可就近去各辖区交警大队窗口办理。
4项停车场管理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2项
1.压缩经营性停车场许可事项审批时限。
改革前:开办、变更及注销经营性停车场法定时限、承诺办结时限均为7个工作日(不含开办事项中的图纸审验、现场验收)。
改革后:材料齐全、设施合格的,承诺办结时限为3个工作日(不含开办事项中的图纸审验、现场验收)。
2.精简经营性停车场许可事项申请材料。
改革前:开办经营性停车场需要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规划许可相关材料,并验原件。
改革后:仅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即可,所有材料均不再验原件。
(二)9月底实现的措施:2项
1.经营性停车场许可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2.推进经营性停车场前置程序社会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