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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推55项便民措施!办这些事再也不用来回跑

2018-07-19 15:30来源:深圳新闻网

6.对于受伤住院、行动不便的事故当事人,上门处理事故。

改革前:因受伤住院或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时,往往需要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前往办案单位处理。当事人处理事故时成本较大。

改革后:由民警前往当事人治疗所在医院或其住所,进行询问和送达相关法律文件,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7.交通事故复核驻点辖区大队,就近受理事故复核。

改革前:交通事故复核业务由支队负责,事故复核点设在支队事故科,全市各区事故当事人申请复核都需到支队事故复核点申请。部分区距离支队路途较远,群众感觉不便。

改革后:在所属14个大队设置事故复核点,群众可就近到驻点大队事故复核点申请事故复核,并办理简易程序事故复核业务。

8.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实现网上申请。

改革前:群众需到市政府办事大厅办理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

改革后:群众可通过互联网政务办事大厅和手机微信端、民生警务平台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求助基金,由后台进行审核办理。

(二)9月底实现的措施:1项

1.在各区增设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窗口。

[责任编辑: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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