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看违法处理改革方面的措施
8项违法处理措施
(一)7月底实现的措施:1项
1.放车还证业务不需提供复印件。
改革前:市民在处理放车还证业务时,需要提供身份证、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单等资料的复印件。
改革后:通过系统扫描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等业务资料,并采取电子保单自动比对,成功后放车还证。
(二)9月底实现的措施:5项
1.推出“我被套牌”业务。
改革前:市民需要到各大队窗口提交大量证明资料,且经常市民需要自行到停车场开具证明。
改革后:可以通过网上办理,无需到窗口,且由交警部门通过系统查询行车轨迹,联系停车场数据进行调查。
2.实行网上排队取号。
改革前:市民需要到现场排队取号,排队时间长。
改革后:除去现场排队取号,市民还可以在网上排队取号,并且可以实时获取排队进度及预计办理的时间。
3.已完成消分学习的驾驶人可在线使用记分处理交通违法。
改革前:对于已完成消分学习的驾驶人,使用记分需要到大队窗口办理。
改革后:已完成消分学习的驾驶人,可在线使用记分处理交通违法。
4.首违免罚业务全面在线办理。
改革前:对于在注册星级用户之前的、符合首违免罚的交通违法,需要车主到窗口办理。
改革后:无论是否是星级用户,全面在线办理首违免罚业务。
5.处理交通违法电子签名确认。
改革前:在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后,市民需要等待打印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其上签名。
改革后:市民可直接在签名板上签名、确认、扫码缴纳交通罚款。
(三)年底实现的措施:2项
1.在线放车还证。
2.撤销违章实行网上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