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网观察 第367期|打破性骚扰“沉默的螺旋”
2021-03-25 17:47
来源: 深圳新闻网

深网观察 第367期|打破性骚扰“沉默的螺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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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网评论员 济愚

近日,深圳市妇联、总工会、团市委等九个部门联合印发《深圳市防治性骚扰行为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成为国内首个指导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建立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的制度性文件。在“禁止性骚扰”被写入《民法典》后,深圳针对性骚扰问题在立法和实践上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更具人文关怀、长效的保护机制。

近年来,越来越多发生在职场、学校和公共交通等场所的性骚扰事件不断被媒体曝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性骚扰的本质是权力和资源的不对等。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是我们这座城市包容性和开放性的彰显,《指南》的发布标志着深圳在性别平等的进程上又迈出一大步。

《指南》为“性骚扰”作出如下定义:性骚扰是指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具有性本质内容的、不受欢迎的侵权行为,该行为使当事人受到冒犯、胁迫、羞辱,导致了不良感受或敌意、不友好的工作(学习)环境。并首创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治性骚扰工作机制,明确了构成性骚扰行为的三个构成要件、两种主要类型、十多种具体表现形式、九部门工作职责。

更值得称道的是,《指南》并未特别指出,性骚扰是男性针对女性的冒犯,也即是说,性骚扰事件中的受害者包括女性、男性、成人、儿童。在性骚扰事件当中,他们承受的伤害是相同的。预防性骚扰、建立长效机制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注。

遭受性骚扰的受害者面对的往往是性别的压迫、资源的压迫、权力的压迫。反抗意味着破坏工作关系、动摇骚扰者社会地位,对于被骚扰者来说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和现实压力。但《指南》以更具人文关怀的方式,告诉大家遭受到性骚扰不要认为是自己开不起玩笑、不要认为是社交潜规则、更不要强迫自己适应“规则”,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保护好自己!遭受性骚扰的员工(学生)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单位的防治性骚扰责任部门进行投诉;性骚扰受害者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安部门、市性别平等促进办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相关行政和司法部门按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指南》给出的《防治性骚扰制度(样本)》,对用人单位内部建立性骚扰防治机制对防治职场性骚扰至关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我们需要通过大量的、不间断的普及职场性骚扰知识、开展全面的性别平等教育,真正打破固化的权力关系,实现性别平等和权力对等,才能真正打破性骚扰“沉默的螺旋”,让沉默者不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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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