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顺物流:商家态度恶劣且拒绝接受调解
2022-04-21 14:50
来源: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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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顺物流:商家态度恶劣且拒绝接受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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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来源:坪山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对象: 深圳市新宏顺物流有限公司

投诉人:高先生

消费者要求:退款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本人于3月19日在该商家处花费460元托运冰柜,商家承诺该价格包括打木架的费用。货物送达后发现没有打木架,且冰柜也有损坏,故要求退费,遭到商家拒绝。

坪山区消委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联系消费者及商家核实情况。工作人员多次致电商家,但商家态度恶劣,拒绝调解。经查,商家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六联社区坪山大道2003号龙光玖云著2号楼2-408。

在此,深圳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此商家消费。消费前可通过“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众号、深圳信用网、“i深圳”APP、百度“爱企查”等平台查询经营者的消费评价指数。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编辑:蔡凯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