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付75%、“长处方”达3个月……珠海“两病”患者买药更省心
2021-12-03 08:38
来源: 观海融媒

基金付75%、“长处方”达3个月……珠海“两病”患者买药更省心

人工智能朗读:

基金支付可达75%、单病种每年度支付限额达6000元、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放宽至3个月、药品可配送到家……珠海“两病”患者买药更省心了。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和市卫生健康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两病”待遇保障、用药管理、费用结算、经办和服务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

“两病”门诊统筹待遇,单病种每年度支付限额6000元

《通知》提出,市内就医的“两病”参保人纳入门诊特定病种备案,由参保人所签约的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按省门诊特定病种准入标准登记备案,纳入门诊统筹保障,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进行管理。

“两病”参保人在签约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发生的属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费用(含通过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购药费用),由基金支付70%(其中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提高到75%)。“两病”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原已认定“两病”门诊特定病种且未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参保人,可继续按我市门诊病种政策执行,其门诊病种待遇保持不变。

“两病”门诊病种单病种每年度支付限额为60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两病”门诊病种双病种每年度支付限额为8000元(含个人自付部分);参保人在其选定的门诊病种费用结算机构发生的门诊病种核准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60%。

用药量最长放宽至3个月,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同病同药

《通知》指出,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可开具“长处方”,一次处方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最多放宽至3个月,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同时,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两病”参保人优先选用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及国家、省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用药保障,满足“两病”患者用药需求,《通知》提出,推进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鼓励基层民营医疗机构参与药品集中采购,加强“两病”药品采购监测,保障药品供应。推动门诊统筹定点机构上线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及支持定点零售药店配送到家,并实行联网结算,促进实现上下级医疗机构同病同药,保障“两病”门诊药品开得出、用得上。

支持开通互联网复诊服务,药费实行专项结算

《通知》提出,将结合疫情防控和参保人需求,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通“两病”互联网复诊服务,对于病情稳定不需要调整药物的“两病”患者,可以进行线上复诊,药品将通过云医保处方共享服务平台由定点零售药店配送到家,并实行联网结算。

此外,为提升定点医疗机构为“两病”参保人提供健康咨询、用药保障及跟踪回访服务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做好做实“两病”长期健康管理工作,提高患者长期诊疗效果,《通知》规定“两病”药品费用实行专项结算,不计入门诊统筹结算额度。

规范协议,为“两病”患者提供全周期健康管理

《通知》指出,市医保经办机构将完善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将“两病”用药保障服务纳入协议管理。将加快推进保障人群全覆盖强化“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提升“两病”精细化管理水平,使“两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两病”患者管理人群血压、血糖控制率≥40%,实现基层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的“两病”用药患者全部享受待遇。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让家庭医生签约、“两病”门特备案管理、门诊统筹签约工作有机融合,巩固并稳步扩大“两病”患者签约服务覆盖面,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签约率达80%以上。深化签约服务内涵,有序推进“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两病”患者提供在线健康咨询、健康教育、慢性病复诊、长处方药品配送和随访等线上服务,落实“两病”患者全周期健康管理。

[编辑:刘晓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