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深圳发布危房重建规划管理新规定
2021-03-29 16:2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明确了!深圳发布危房重建规划管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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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海涛花园拆除前安全隐患突出。

增加电梯和停车位可依规在重建时申请

按照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打造“民生幸福标杆”关于“住有所居”的要求,《规定》更加注重危房重建后人居环境品质的提升,在保证“房产登记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允许依规对危房重建优化设计。

最受关注的住宅类危房,《规定》明确,重建不得突破原建筑占地面积、原分栋分户产权登记面积,可以在延续原建筑风格的基础上,按照现行建筑设计标准对建筑立面细节、材料等进行优化设计。建筑层高可以按照现行建筑设计标准适当调整。单元式住宅重建时可随主体建筑同时申请加装电梯,加装电梯应按照深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式住宅应按原产权登记面积、原占地范围进行重建,不得增加建筑层数,不得增加架空、停车位等功能。除独立式住宅之外的危房重建项目,可以增加架空公共空间、公共通道和公共停车位等核增面积。增加的停车位归危房所在宗地全体业主共同使用。

此外,公共设施类危房可对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风格、占地范围进行优化设计,单独宗地建设的公共设施类危房可结合片区需求重新核定建设规模。办公、商业和工业厂房类危房,可根据用地条件,合理整合建筑使用功能,优化建筑设计,但不得突破原产权登记对应的各分项功能建筑面积。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