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了!深圳发布危房重建规划管理新规定
2021-03-29 16:2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明确了!深圳发布危房重建规划管理新规定

人工智能朗读: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1年3月29日讯 (深圳特区报记者 秦绮蔚 通讯员 田炜)经深圳市政府批准,由该局组织制定的《深圳市危房重建规划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正式印发,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记者3月29日从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危房重建的原则为保证“房产登记面积不变”,并应“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

2019年11月拆除前的盐田区海涛花园被鉴定为D级危楼。

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危房不在适用范围

随着深圳经济特区建立迈过第40个年头,部分早期修建的房屋,尤其是海砂房,存在安全隐患,有着强烈的重建或加装电梯、增加停车位等需求。

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政策解读,《规定》对适用条件进行了明确,一是具有合法房屋权属证书,二是经深圳市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列入名录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房且鉴定报告处理意见为整体拆除。

目前,深圳市还有城市更新和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等多种途径解决危房重建问题,暂无法预判《规定》涉及的市场需求量。也因此,在适用范围上,《规定》提出符合城市更新、土地整备、棚户区改造、基本生态线、文物保护、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等相关规定的危房,从其规定。考虑到早年批准的农村私房和两规、三规处理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等,是经由特殊政策处理的房产,并未执行规划审批的法定程序,现状建筑难以满足相关规划标准及设计规范要求,该建筑不适用本规定。

[编辑:贺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