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勇
时刻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口述人:刘志勇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入党时间:2002年1月29日
2002年1月29日,是我人生中一个永远不会也不能忘记的日子!这一天,经过严格的组织考验,我终于光荣地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党员!
小时候,我就常常接受红色教育,一个个优秀共产党员的英雄故事,听起来令人心潮澎湃,心神向往!大学毕业后,考入龙岗法院,我发现法院的大部分干部都是党员,他们工作优秀、表现突出,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也激励着我。于是,我在2000年9月郑重地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入党后,我更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作为一名党员法官,要时刻用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要时刻把公平正义放在心上,努力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记得2018年4月28日,劳动节放假前一天下午,坂田法庭辖区一企业的6名工人急匆匆赶到法庭立案大厅,称公司拖欠他们10万元工资,公司已资不抵债,请求采取诉前保全措施。我了解情况后,立即意识到该案如不立即采取查封措施,财物就存在被转移风险。于是,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大约只用了半个小时,法庭的保全执行人员就出发赶赴执行现场,刚好发现老板正在搬迁财产,保全执行人员立即实施查封措施。之后,经过几个多小时调解,最终企业老板与工人们达成调解,当场结清了工资。工人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我更加理解了作为一名党员法官的价值和意义!
今年的7月1日,是一个意义非同寻常的日子,是我们党成立100周年的日子!作为党的一员,我衷心祝愿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生日快乐、永远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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