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规范高效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强调,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构建规范高效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发展规划》指出,要落实案件分配机制,明确指定分案的类型和条件,健全记录和公示制度。
《发展规划》要求,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检察长对检察官等上下级之间的领导和监督管理,划清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与违规干预过问案件的界限。健全检察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案件审核把关机制,完善审核案件的范围、程序和责任承担,行使监督管理职责须书面全程留痕。加强各级检察院检委会建设。全面推行刑事申诉、国家赔偿、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撤回抗诉等案件反向审视和分析报告制度。
《发展规划》要求,强化司法办案廉洁风险防控,动态更新风险点。落实检察案件编号终身制。完善检务督察机制。落实检察官惩戒制度。建立司法责任与纪律处分、刑事责任追究衔接机制。完善、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
《发展规划》强调,完善检律沟通协作机制,省级检察院每年至少与省级律协召开一次联席会,根据需要专题座谈,共同研究解决履职、执业中的问题,构建新形势下良性互动亲清检律关系。
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下称《发展规划》)强调,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推进检察管理现代化,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检察机关办理各类案件的全流程管理,全面提高办案质量、效率、效果。
《发展规划》要求,健全案件管理机制,优化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拓展“案-件比”适用范围。强化案件管理部门业务监督管理枢纽职能,出台案件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完善常态化流程监控预警、提醒和定期通报督促制度,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健全业务数据管理机制。
《发展规划》强调,要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推动三类人员分类招录、管理、保障、培训制度,规范交流转任。加强检察机关各类编制管理,严把进人关;完善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完善初任检察官遴选制度;健全逐级遴选检察官制度;落实员额退出机制;优化检察辅助人员管理;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内设机构和办案团队建设。完善检察工作绩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各类人员业绩考评。加强检察事务管理,推进检察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下称)强调,检察机关“十四五”时期要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夯实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发展规划》指出,要建立基层工作年度专题研究、报告机制,省、市级检察院对辖区内基层检察院建档管理,对落后基层检察院逐一专门剖析、针对性指导,对工作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基层检察长约谈或调整岗位。建立地市级以上检察院班子成员对口联系基础薄弱基层检察院制度,检察长联系工作难度最大基层检察院。推进省内外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欠发达地区检察工作发展,深化检察对口支援。减少检查评比、会议文电及数据材料报送,真正为基层松绑减负。
《发展规划》要求,推进智慧检务工程建设,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全面应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持续优化流程办案、辅助办案、数据应用和知识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创新平台、视频云平台、融媒体平台等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发展规划》要求,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并动态调整。健全新闻发布常态化机制,落实重大案件信息发布制度。探索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时统一对外发布机制。扩大法律文书公开范围。推进检务公开与便民服务集约融合,优化门户网站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功能。
《发展规划》强调,要加强检察新闻宣传,推进检察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