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觉得脸好痛?深圳查获一仓库来历不明化妆品!
2021-03-26 07:52
来源: 深圳市场监管

忽然觉得脸好痛?深圳查获一仓库来历不明化妆品!

人工智能朗读:

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特殊用途化妆品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进口,进口普通化妆品应当在进口前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按照新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口未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则按照该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并可以没收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

[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