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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玩笑!11月1日起,行人闯红灯和这些违法行为将纳入征信体系

2019-09-18 14:34来源:深圳新闻网

除了部分违法处罚力度有所改变

本次修法的亮点更多在于

管 理

从“重罚”到“严管”

共同实施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

一并处罚

对于企业车辆发生事故老板唆使司机逃逸的、车主唆使醉酒人员醉酒后驾车等行为。先前对于企业只有在发生事故后进行深度调查才能追究企业责任,不利于事先管理。

本次修订规定,一旦发现企业老板或车主存在与驾驶员共同实施交通违法的情况,今后一经查实对共同实施人员一并处罚,避免后果发生。

外卖、快递等行业员工违法次数多的

违法造成事故多的,公布信息

部分外卖、快递小哥存在为抢时间,无视交通规则,屡次违法的现象。为督促企业树立注重交通安全的形象、倒逼企业加强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从源头遏制违法行为的频发:

本次修订拟将快递、外卖等行业员工违法情况、交通事故纳入交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企业信息的范围,对于不积极主动对员工进行教育管理导致事故频发、违法频发的企业,对社会公布其信息,行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公布的信息加强管理。

完善纳入征信的条款

为督促违法行为人处理违法,形成“违法必处理,下次不违法”的良性循环:

一是扩大了纳入征信的主体范围。

本次修订将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先前条例仅将运输企业的违法信息纳入征信,本次修订将物流、租赁等企业一并纳入需要向征信系统提供违法信息的主体。

二是扩大了需要纳入征信的违法信息。

本次修订将一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未处理的信息纳入征信。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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