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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开玩笑!11月1日起,行人闯红灯和这些违法行为将纳入征信体系

2019-09-18 14:34来源:深圳新闻网

时速60公里以下

除部分道路、情况外,超速不予处罚

为进一步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借鉴发达国家做法,将部分道路的规定时速认定为建议时速。

本次修订在不超过60公里时速的情况下,超速不予处罚。不过,驾驶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等车辆,以及经过学校、幼儿园、住宅小区等行人活动集中的区域,超过限速仍应进行处罚。

优化申请首违免罚的规定

早年,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上线首违免罚,对符合首违免罚条件的违法,经后台审核变更为警告处罚,现继续推行首违免罚的人性化措施。

本次修订对于较轻的违法行为,明确包括需要记分、暂扣驾驶证等的,只要罚款不超过500元,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首违免罚,即免于罚款处罚、给予警告。

在线处理交通违法

提高交通违法处理效率

以前,交通违法了还需要跑窗口处理,费时费力。自星级用户上线以来,交通违法可在线处理,全流程无纸化,逐步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本次修订继续创新实现网络在线处理交通违法,在线调查、提交笔录、在线告知处罚事实依据及当事人权利、在线听取陈述和申辩、作出处理决定。

增加通知停驶车辆、停用驾驶证的措施

增加通知停驶、停用并在系统里记录状态的措施,完善扣车扣证的程序。原本的传统违法需要扣车的方式,在科技信息化的支撑下,将扣车变为车主停驶。

本次修订的目的一是电子证件普及的配套措施;二是避免扣留实际的车或证给驾驶人带来的处理成本以及给交警部门带来的执法成本;三是该措施有利于优化交通管理手段、提高执法效率。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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