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12】违建处理办法引发“小产权”确权猜疑
1月15日,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透露,《〈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4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历史违建经处理确认、依法办理初始登记后,符合相关条件补缴地价的,可获得商品房登记资格。
事发一周之内,各网站转载相关新闻177条;新浪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303条,腾讯微博检索到相关信息358条;本地论坛网帖732条。网民讨论观点集中于微博、本地论坛:一、部分网民对处理决定相关细则表示“看不懂”;二、部分网民认为违建“确权”或将造成腐败;三、部分网民对此次确权处理效果表示悲观;四、少数网民对部分条款提出质疑。
事件节点:

深圳龙华一处城中村背后是密集的商品楼(《羊城晚报》 2014/01/16)
1992年和2003年,深圳分别针对原特区内和特区外组织了两次农村城市化,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国有化,但因城市化不彻底,遗留下大量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建设用地。
2009年,《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颁布,要求全面推进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工作。
2009年6月2日至2010年6月1日,深圳市查违办开展了深圳全市违法建筑普查申报受理工作。根据统计结果,深圳全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普查总量为35.7万栋,建筑面积为3.92亿平方米,用地面积131平方公里。
1月16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通过官网发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
1月16日,据《羊城晚报》报道,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等部门表示,4月份之前肯定会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引导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
福田区查违办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基层执法部盼望已久的结果。福田区1.6万多栋建筑物,历史违建就有8000多栋,占了一半,存量很大,对城市更新阻力最大。经验证明,整治违建要留“出口”,这是《办法》最受欢迎的地方。这位负责人也坦承,因涉及千家万户利益,落实《办法》的压力也很大,执行不好,好事也会变坏事。所以,此前福田区已提前做好了相应准备。
1月17日,据《新快报》报道,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对《实施办法》作出详细解读,并再次重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工作不能理解为“小产权房确权”,并指出试点区域内已申报的历史遗留违法建筑,不代表就能够办理房地产登记,至于试点区域目前也仍在研究当中。
有关部门表示,《实施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试点社区将展开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申报工作,首先将通过街道办事处的初审,包括房屋权属、建筑质量、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消防隐患等核查,所有核查通过之后。区查违办将出具拟确认的通知书。原村民补偿完地价之后,可以获得产权证。
1月17日,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市规划国土委表示,具体获准领证的历史遗留违建数目目前尚不得而知,具体办理房地产登记的数量、比例应以实际处理结果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