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点,又一波消费券来了!坪山微信消费券第二轮上线
2022-05-20 08:47
来源: 坪山发布

今天10点,又一波消费券来了!坪山微信消费券第二轮上线

人工智能朗读:

【第三步】

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立即报名即可参与抽奖

本轮消费券活动还有三次中券机会,每位用户最多只能获券一次,一次含一种类型的券包(含两张券)。本轮未中奖的用户自动进入下一轮次的报名抽奖,直至活动结束。

抽中消费券后将收到微信的通知信息,消费券自动进入微信“卡包”。可在坪山区内指定线下门店或商家使用。

二、参与资格

每位自然人用户仅能使用一个微信号报名本活动,同一微信号、同一手机号码、同一身份证号码均视为同一用户(同一身份证注册不同手机号报名,会被认为是同一自然人哦!)。

三、报名时间

2022年5月10日12:00—2022年6月3日9:00,活动期间均可报名。

报名成功后,大家静待微信推送通知就好啦!

四、派券时间

5月20日、5月27日、6月3日上午10:00开始随机派发消费券。

举办方将根据报名参与人数和消费券使用情况,合理调整发券数量和频次。

五、用券方式

1、打开微信卡包-找到券和礼品卡-找到坪山消费券-点击立即使用,出现付款页面。

2、商家用收款设备扫消费券付款页面完成收款,满额自动抵扣券面金额。

幸运的你领取到消费券后,下面这些使用规则还得记清楚哦~

消费券使用规则

1.电子消费券仅能在参与本次活动的商家(仅限坪山门店)消费使用;

2.电子消费券使用有效期为领取之日起7天内(含获取当日)有效,有效期内未使用将收回;

3.电子消费券可与商家促销活动同步叠加使用;

4.同类电子消费券在同一笔订单中,仅限使用一张。须单次消费金额高于消费券面值金额才可使用,不设找零。消费券不可重复使用,不可拆分使用,不能转让、转售、转赠,也不能兑换现金,伪造或变造无效;

5.仅可在线下门店或商家通过微信支付消费时使用,须是在坪山区域内纳入微信支付指定行业的门店或商家。

消费券使用商户范围

位于坪山区域内零售、餐饮、生活服务、文娱等行业的线下实体商家,商家须具备微信商业支付功能。

退款规则

(一)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限。

(二)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全额退款时:

1.若消费券仍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退还至用户微信卡包,用户可继续使用该消费券;

2.若消费券已过有效期,消费券收回。

(三)当用户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发生部分退款时:

1.退款资金按照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与消费券金额的比例,分别退回用户及制券方;

2.无论消费券是否处于有效期内,消费券不退回用户。

其他

本活动由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承办,具体解释权归深圳市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特别提醒大家,本轮活动特别增加位于马峦街道京基御景印象三期2栋的坪山区消费帮扶中心线下门店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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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坪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坪山融媒体中心

[编辑:陈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