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看护房变成“豪华阳光房”,一纸禁令等同虚设
从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到《政府工作报告》,都一再强调要强化耕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但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大棚房”死灰复燃,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也有类似的情况。
在牡丹江市爱民区丰收村的现代农业经济采摘庄园,有一排排连片的小木屋建筑群。这些小木屋全部是两层建筑,每栋小木屋都是独门独院,附带着一片院子,院子里都有一座大棚。
这里的住户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本村的村民,当时购买这个房屋时,签订的其实是一个长达50年的租赁合同,他的这栋小木屋单层面积32平方米,还附带一个120平方米的大棚。这里共有160多套小木屋,从几年前建成后就开始对外出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