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查获涉案1.3亿窝点:团伙借卡洗钱,日租超70元
2021-04-15 08:10
来源: 澎湃新闻

攀枝花查获涉案1.3亿窝点:团伙借卡洗钱,日租超70元

人工智能朗读:

澎湃新闻2021年4月14日讯 一非法转账业务团伙以70至150元一天不等的租金,在四川攀枝花租借60余张银行卡用于洗钱业务,每天24小时不间断作业,四个月时间洗钱1.3亿,其中一部分资金来自电信诈骗团伙。

澎湃新闻4月14日从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获悉,该局已将这个洗钱窝点捣毁,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目前该案尚在办理之中。

东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介绍,2021年2月,东区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攀枝花市大渡口一居民楼有异常的网络信息,该局随即对这里展开秘密侦查,同时将掌握的情况上报攀枝花市公安局技侦和网安支队。最后确认,这里存在一个帮助犯罪团伙转账、洗钱的窝点。

2021年3月16日,攀枝花市公安局指挥东区分局对两涉案窝点实施抓捕,全案嫌疑人到案10人,当场扣押手机22部、笔记本电脑4台、银行卡62张、U盾34个、电话卡2张、现金一万余元等物品。

经审讯,2020年10月,黄耿泉、黄伟德、叶志生(在逃)等人在福建老家商量从事地下转账业务,他们可从中获得总转账金额千分之六的利润。黄耿泉建议到四川攀枝花从事该业务,理由是他曾在这里待过,对当地环境比较熟悉,而且当地有很多朋友,可以帮助办理银行卡用于转账。于是,一行人从福建前往四川攀枝花,开始了地下洗钱业务。

黄耿泉等人分别在攀枝花,以及大渡口街出租房进行转账业务。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该团伙分别在攀枝花大渡口街两处出租房进行转账业务,因业务量越来越大,黄耿泉等人自己办理的银行卡不够用,无法满足转账业务的需求,黄耿泉向其情妇罗某及其攀枝花的其他朋友租借银行卡使用,一张银行卡每天支付70元至150元不等的租金。

为了扩转账业务量,在2021年2月,黄耿泉安排情妇罗某租了大渡口攀钢家属区、龙江明珠两处出租房,又招募了苏泽鹏、黄福源等参与转账业务。两个窝点都是24小时不间断轮班进行转账。该团伙分工明确,有管理者、有结算发工资的财务等。

经警方统计,从2020年10月至今,黄耿泉团伙共计为犯罪团伙转移资金达1.3亿元人民币,其中一部分资金来自电信诈骗团伙。四个月时间里,该团伙从中非法获利近80万元。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澎湃新闻记者 胥辉)

[编辑:刘诗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