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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双刃剑”,高频举报耗资源,深圳行政复议这么看

2019-08-26 14:29来源:深圳商报

深圳商报2019年8月26日讯 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投诉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但是,滥用"武器"会制造出不必要的麻烦。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处(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获悉,短短十天时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300多单对某两种境外包装饮料的举报投诉,而这些举报都来自同一个人。这位消费者黄某因不服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举报作出的终止调查、不予立案决定,申请了行政复议。那么,市场监管部门为什么作这样的决定?举报者的高频投诉又是因何而起呢?复议机关又该如何应对呢?

两天时间发了12份投诉举报

2019年3月的某一天,黄某于中午约11点半至下午4点半之间,在宝安区12家不同的超市、便利店花费人民币87.5元购买了16瓶柠檬茶和豆奶。5天后他用两天时间提出了相应的12份投诉举报,其中8份称其这些饮料没有中国大陆经销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另外4份则称豆奶中含有泛酸钙,属于非法添加。黄某要求被投诉举报的这12家超市、便利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给予赔偿,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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