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原创新闻>

张玲说法|摇号买房是否会成为深圳楼市未来的趋势?

条评论立即评论

张玲说法|摇号买房是否会成为深圳楼市未来的趋势?

分享

今天,你的朋友圈被某楼盘摇号买房现场流出的图片和小视频刷屏了吗?据开发商给认筹者的短信以及消息人士透露,5月30日下午到蛇口某五星级酒店的售楼现场等待摇号结果的有上千人。

 

【关于500万诚意金】

专家:开创深圳楼市先例 500万相当于三成首付也不为过

至于开发商要求交诚意金500万的问题,听起来似乎是压力很大,要交这么多诚意金是开创(深圳楼市)先例了,但是宋丁认为,其实对于想购买这样房子的人来讲,压力倒也不算太大。

宋丁一语道破,“因为为这样的房,大家都明白,就是豪宅了。它最低的起步价都是1600多万元,而且这个1600万元也只是极少数几套房,绝大部分都是2000万到三四千万元的这个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三成首付交个500万元,其实也不为过。可能,购房者慢慢就适应了。”

律师:诚意金转为定金 总额不应超过合同标的额20% 超出部分无效

颜宇丹律师指出,如果此处的诚意金的性质是签订认购书时转为的定金,也即预约买卖房屋合同的定金,则该定金的总额不应超过买卖合同标的额20%,超过部分无效。她认为,如此之高的诚意金,难免有提高选房门槛和人为制造紧张气氛之嫌。

黄纲律师指出,“诚意金”是一种商业用语,其法律性质类似于预付款,具有证明当事人履约能力的作用,也是可以退还的款项,在房地产交易所属的民法领域,开发商要求缴纳500万元诚意金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但是应当注意的是,该房地产开发商发布的销售方案中表明,选房成功的客户需将诚意金收据更换为定金收据。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对于购房者更换定金收据后定金比例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情况,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一般将被认定为预付款处理。

因此,购房者与开发商更换诚意金收据时,定金的金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黄纲律师告诉记者,若诚意金金额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可按照诚意金收据的金额将诚意金收据直接更换为定金收据;

若诚意金金额主合同标的额的20%,则最多只能将诚意金收据中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的部分更换为定金收据,剩余部分款项如何约定用途和法律性质,需要更为妥善的解决方式,具体细节内容需要双方协商决定。

黄纲律师认为,考虑到该楼盘最低购房款的三成也达到了500万元,对于有能力的购买者而言并没有造成实质的阻碍,故不宜认为此行为有违公平。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