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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66元机票 仅退票费就收取11144元

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266元机票 仅退票费就收取11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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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孙先生

投诉来源:深圳市消委会

投诉对象:同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要求:退机票费

投诉进度:调解中投诉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孙先生诉称)

本人5月10日通过微信第三方服务“同程旅游”成功预定6月16-29日香港往返贝尔格莱德的双人机票,票价5557元/人,税费576元/人,总价12266元,预订过程中,本人未签署任何电子版合同,也未有机票退改签的提示及确认。5月16日因岳母心脏支架手术引发脑出血,故需取消该行程。遂电话联系同程客服,协商退票退款事项,最初被告知只能退回250元,经多次沟通,同程给出最终方案:退票费收取11144元,退回1122元。本人无法接受该处理方案,因还未实际搭乘该航班,且订票后在该网站查询到相同时间及行程的机票价格更低(已截图保存),并未对同程造成实际损失。现诉求:退回合理机票费。

[责任编辑:吴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