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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舍家居:商家未按约定退款和更换厨台

宜舍家居:商家未按约定退款和更换厨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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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消费者诉称在商家(原史丹利家具)处购买定制家具及安装服务,商家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及安装,经福田区消委会介入后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约定商家在2019年1月10日之前安装完成、支付违约金3500元、退还消费者多支付的费用。

投诉对象:深圳市宜舍家居有限公司(原史丹利家居)

投诉来源:福田区消费者委员会 

投诉人:高先生

消费评价指数:0分(总分100分)

消费者要求:退回双方约定的费用及更换厨台、处理好新出现的书柜封板质量问题

投诉内容:(以下为投诉人诉称)

2018年8月消费者诉称在商家(原史丹利家具)处购买定制家具及安装服务,商家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货及安装,经福田区消委会介入后双方签署调解协议书,约定商家在2019年1月10日之前安装完成、支付违约金3500元、退还消费者多支付的费用。

今年6月消费者再次投诉商家未完全履行承诺,调解后双方再次签署协议。10月消费者再次投诉,诉称商家至今未完成安装和退还消费者多支付的费用。再次调解后商家上门安装了一个柜子,随后福田区消委会多次致电商家均无法取得有效联系。诉求:退回双方约定的费用及更换厨台、处理好新出现的书柜封板质量问题。

经查,其法定代表人同时为深圳市史丹利五金家居有限公司坪山分公司、深圳市史丹利五金家居有限公司南山分公司的股东。

(该公示案例,属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发布,未经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授权许可,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田志强]